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组织贯彻执行国家、省财税方针政策,拟订和执行全镇财政政策、改革方案,指导政财政工作;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提出我镇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和执行全镇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二)代镇政府起草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制度和办法。
(三)承担全镇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编全镇财政收支预算,汇总财政总决算;受镇人民政府委托,向镇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镇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镇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组织制订经费镇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决算。
(四)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和建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来看,我镇是一个预算单位,需公开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情况。
三、部门收支概况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总收入2507.15万元,比上年增加1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64.39万元,其他收入42.76万元。总支出2507.15万元,比上年增加12%。
(二)收入决算情况
2018年收入2507.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464.39万元,其他收入42.76万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项目支出拨款比上年增加了,主要用于村干部工资、信访维稳经费。
(三)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支出2507.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06.5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1.7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4.63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80.8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5.6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558.82万元,农林水支出82万元,其他支出56.82万元,。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机关工作人员晋升职称补发2016年1月-2018年12月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二是新增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四、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总收入2507.1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464.39万元,其他收入42.76万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2018年度财政拨款总支出2507.15万元。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财政拨款总支出按功能分类如下: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06.5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1.7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4.63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80.8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5.6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558.82万元,农林水支出82万元,其他支出56.82万元,。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机关工作人员晋级补发2016年1月-2018年12月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二是新增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概况
(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总体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464.39万元,其他收入42.7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507.15万元。
(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464.39,其他收入42.76万元;其中:用于基本支出的收入2348.12万元,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拨款比上年增加了,主要为机关工作人员工资晋档、离休人员离休补贴提标及死亡人员抚恤金等经费,用于项目支出的收入159.03万元,主要用于村干部工资和信访维稳工作经费。
(三)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507.15。按经济分类分:基本支出和项目合计2507.1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114.5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85.2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7.15万元,资本性支出170.22万元。基本支出系保障我镇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六、“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3.68万元,决算数为6.6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6万元,决算数为2.45万元,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7.68万元,决算数为4.2万元,公务接待88批次280人次。2018年“三公”经费决算比2017年减少4.37万元。高崇山镇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
七、政府性基金决算
2018年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相关的名称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相关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发展与改革部门以外的其他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1、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2、收入决算公开表
3、支出决算公开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公开表
7、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公开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9、政府采购情况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