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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0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
发布时间:2020-03-21 14:27 | 来源:邵阳经济开发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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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经济开发区2020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新发展理念和高质量发展是 要求,领导园区增强“四个意识”、树牢“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贯彻执行中央、省、市有关开发区建设方针政策和规定,研究制定具体管理规定,组织实施各项改革措施;

(三)编制区中长期开发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并纳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整体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四)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政策法规制定区招商引资、产业发展等政策;

(五)负责区招商引资、进出口业务、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交流事务;

(六)负责区经济运行及统计,企业管理及服务,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科技、技改,中小企业孵化,审核、申报各类资金;

(七)负责区基本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审批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施工许可,招投标及建筑质量安全监督;

(八)负责区土地、征拆、补偿、安置等工作;

(九)负责区社会建设和管理,承担综合治理、司法行政、信访维稳、民政、退役军人、农林水、防汛、交通等社会事务工作;

(十)负责区财政预决算、审计监督、国有资产管理、融资、金融服务等工作;

(十一)负责区党的建设、人事组织、机构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纪检监察、宣传、文化、精神文明、统战,工会、青年、妇女等群团工作;

(十二)负责行使市下入的市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

(十三)负责管理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市场监督管理、城市管理及综合执法、应急管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税务、公安等派出机构的工作;

(十四)负责所管理政府平台公司的管理;

(十五)负责托管镇办的党务、经济、社会、民生等事务;

(十六)行使市委、市政府授予的其他职权,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邵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机关8个内设机构均为正科级):党政办公室、党群工作部、招商合作局、产业发展局、规划建设局、社会事务局、财政局、监察;4个办事机构即:税务办事处、消防办事处、昭阳派出所、高崇山派出所。

三、部门收支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内设局室的收入和支出。收入为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既包括部门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归口管理的专项经费。

(一)2020初预算收入14196万元,全部属于一般公共预算经费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

(二)2020年年初预算支出1419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232万元、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18万元,项目支出10243万元

以上年初预算支出不包括预算单列、预算追加及上级拨来专款。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42.7万元,比2019年预算(44.8万元)减少2.1万元,降低4.6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2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2.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2.2万元),公务接待费10.5万元。管委会按照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要求,全面落实厉行节约的相关政策和措施,严格执行预算,继续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

邵阳经开区管理委员会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护)费、专用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是指财政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培训费、公杂费等费用

附件:邵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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