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邵阳经济开发区建筑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2020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负责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贯彻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受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注册,抽查涉及工程主体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工程实体质量,抽查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质量检测等单位工程质量行为,抽查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质量,实施工程竣工验收监督,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处理,依法对违法违规行为实施处罚;
(2)负责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受理建设单位申请办理工程项目安全监督手续,抽查工程建设责任主体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抽查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开展,组织或参与工程项目施工安全事故调查处理,依法对工程建设责任主体违法违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依法处理与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相关投诉、举报,受理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申请,实施建筑起重机械备案使用登记管理;
(3)负责依法依规对建设工程项目进行竣工验收备案管理;
(4)完成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站是邵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设立的邵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所属公益一类正科级事业单位,编制5人。
三.部门收支概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经费拨款)7.2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7.2万元,全部为公用支出。
以上年初预算支出不包括预算单列、预算追加及上级拨来专款。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经费拨款)7.2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7.2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7.2万元。
以上年初预算支出不包括预算单列、预算追加及上级拨来专款。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我站按照中央、省、市委市政府、经开区管委会要求,全面落实厉行节约的相关政策和措施,严格执行预算,继续严控“三公”经费。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
邵阳经济开发区建筑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 邵阳经济开发区建筑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7.2万元,即为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拨款。
八.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是指财政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附件:邵阳经济开发区建筑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2020年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