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邵阳经济开发区投资采购中心2020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招标采购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性文件。
(二)负责拟定邵阳经开区工程建设招投标管理等相关制度。
(三)负责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方式、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的审查、备案。
(四)负责政府采购项目的协调、组织、实施。
(五)负责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全过程的监督管理。
(六)负责对招标代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
(七)负责对内部招投标评委库、各类预选库的监督管理。
(八)负责对投标人、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的不良行为审核把关。
(九)负责受理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投诉、举报,协调处理争议和纠纷,协同有关部门对招投标中违法违规行为查处。
二、部门收支概况
收入包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即包括部门基本运行的经费。
(一)2020年初预算收入19.5万元,全部属于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无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其中:经费拨款19.5万元。
(二)2020年初预算支出19.5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9.5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其中基本支出:4.5万元,项目支出15万元。
以上年初预算支出不包括预算单列、预算追加及上级拨来专款。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我部门按照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要求,全面落实厉行节约的相关政策和措施,严格执行预算,继续严控“三公”经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
邵阳经济开发区投资采购中心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是指财政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