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履职答卷”写在绿水青山间
——邵阳市人大常委会用法治力量护航生态文明建设综述
5月31日,龙须沟,水域清澈,水流速度加快。
沿着龙须沟流域查看一遍,邵阳市人大代表黄双艳把这句话写在调研笔记上。
龙须沟黑臭水体问题在2019年整改到位,但作为邵阳市人大代表的黄双艳仍有忧虑:“水域治理不在一朝一夕,黑臭水体是否会返黑返臭?”她积极履职尽责,每月走访调研,发现该水域虽未返黑返臭,但水量不丰富,自净能力弱,于是建议协调附近引用资江水生产的工厂分出一半流动水,作为龙须沟的补给水源。市政府实施后,水质改善明显。
聚焦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邵阳市有3500余名如黄双艳一样积极履职的“人大环保监督员”。邵阳市人大常委会依托全市795个代表联络站、19个基层立法点及8个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基地,发动五级人大代表,广泛开展调研、监督、走访活动。同时,用好人大立法、监督职权,创新工作机制,加强执法检查监督,以“法”为笔,把“履职答卷”写在绿水青山间,为邵阳勾勒出一幅美丽的生态画卷。
立法强基,标定生态红线
资江河畔,水波潋滟,绿意盎然。邵阳市民李国标静坐河边垂钓,乐得清闲。
“一人一杆,不电鱼、不网鱼,我是守法好公民。”李国标说。
李国标提到的“法”正是2022年3月1日施行的《邵阳市资江保护条例》,该《条例》对非法垂钓、推动航道恢复和水运基础设施等均有要求,成为水生态环境治理的有力法律保障。《条例》也是我省首次协同立法的典范,突出“共抓”理念,邵阳市人大常委会协同娄底、益阳跨区域协作解决源头保护、水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修复、绿色发展等问题,共同守护资江成为一条“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优美彩带。
邵阳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法治才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坚实保障,过去5年,该市密集出台9部与生态环境保护、生态文明建设密切相关的地方性法规,形成了一批具有邵阳辨识度的立法成果。值得一提的是,2021年1月1日实施的《邵阳市大气颗粒物污染防治条例》,这是全国首部规范大气颗粒物污染防治的地方性法规,有力推动了邵阳市大气颗粒物污染防治实现全域全程管控。
9部地方性法规出台,填补了国家法律在地方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空白,也让人大监督长出牙齿。2017年以来,邵阳市人大常委会围绕多部法律法规连续开展执法检查,实现大气、水、土壤、固废四个领域执法检查全覆盖,发现并交办问题132项,推动邵阳市公交车全部换新能源汽车、市城区三大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等多项环境顽疾解决到位。
年检护航,扩展生态绿线
“我们水厂的出水水质,完全达到《国家饮用水水质标准》。”日前,邵阳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了解洞口县高沙水厂环保问题整治情况时,负责人自信地拿出水质质检报告。
这份报告,是老百姓吃到洁净、安全水的期盼,也是邵阳市人大“环保年检”的一个成果。
2023年3月,听取市人民政府《全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前,邵阳市人大常委会在开展调研时发现,高沙水厂存在取水口污染风险等问题,现场交办。洞口县立即安排专项经费进行问题整改。期间,市人大常委会持续对整改情况跟踪监督,水厂在3个月内整改到位。
持续对问题进行跟踪问效,治理才能有实效。邵阳市人大常委会把“环保年检”作为守护生态环境的重要举措,已连续8年听取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年度报告,并系统总结监督工作经验,于2022年9月在全省率先制定出台《邵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深化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
今年4月,这项制度又迈出重要一步,邵阳市人大常委会首次听取和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关于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专项工作报告。据悉,这是湖南省内首个开展该项工作的市州人大常委会。这一举措,既是环保年度体检模式的进一步深化,也是邵阳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法治力量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确保生态文明建设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
目前,邵阳已经实现市县两级人大生态环境保护年度报告制度全覆盖。得益“环保年检”,该市环境质量持续向稳向好。2023年,邵阳市城区空气质量综合指数3.6,排名全省第6,空气质量优良天数324天,考核水环境质量52个国省考断面水质、16个县城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为100%。
司法亮剑,严守环保底线
眼下,早稻即将抽穗,新宁县金石桥镇曾家桥村种粮大户曾琳峰忙碌在田间,给稻田除草。“禾苗长势很好,丰收在望。”曾琳峰说。
眼前33亩绿意盈盈的稻田,曾于2009年被某苗木公司租用。2023年,新宁县检察院在督查过程中发现基本农田被占用,立即向该县自然资源局和金石桥镇镇政府发出检察建议,并邀请县人大、政协机关一起公开听证,督促问题解决,基本农田在去年底恢复到位。
检察建议是检察机关促进生态环境保护政策落实、问题整改的有力武器,但检察建议“回而不改”的问题也时有发生。针对检察院、法院办理生态环境案件的难点,邵阳市人大常委会积极履职尽责,助力疏堵解困。今年4月25日,邵阳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加强行政违法行为检察监督工作的决议》。《决议》规定,强化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督导督查,并将检察建议的落实整改情况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内容。
“《决议》的通过,就是为我们办案人员督促环保检察建议落实而下的一场及时雨。”邵阳市检察院第六检察部负责人说,《决议》通过一个月来,她明显感觉到发出的检察建议被重视,各项环保问题的整改速度也明显加快。
在人大、政府与法检两院的共同推动下,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驻市生态环境局联络室、法检公益诉讼群、代表建议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双向衔接转化等工作机制相继建立,逐渐汇聚起筑牢绿色生态屏障的法治合力。2021年至2023年,邵阳市检察机关共办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1900余件,法院系统共审结各类环境资源一审案件408件,通过办案切实推动解决了一批“垃圾山”“黑水河”“污染矿”等问题。
(文/昌小英 杨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