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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好娘舅” ——我市检察机关积极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纪实
发布时间:2020-11-25 10:03 | 来源:邵阳市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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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营经济是我国经济增长的“主力军”、科技创新的“主动力”、就业创业的“主渠道”。在邵阳,作为改革开放后中国民营经济的重要发源地之一,如果说各级工商联是民营企业家“娘家”的话,那么,各级检察院则是民营企业家的“娘舅”。

    近年来,我市检察机关这个“娘舅”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为全市民营经济进一步发展提供了优质的检察产品和法治保障。

营造三个环境

服务‘六稳’‘六保’ 护航民企发展”检察开放日座谈会现场

    我市两级检察院加大办案力度,着力营造有利于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市场环境。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专项行动,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职能,依法惩治串通投标、非法经营、强迫交易、侵犯知识产权、侵犯商业秘密等损害民营企业声誉、产品信誉、企业经营自主权的犯罪活动。2018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批捕上述犯罪嫌疑人199人,起诉252人。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统一部署,我市检察机关深入开展涉非公经济控告申诉案件清理监督活动,共审查、回复、移送相关办案部门涉非公经济控告申诉案件29件。加强与监察委的工作衔接,协同查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在市场准入、市场监管、招商引资、项目审批、土地征用等过程中的职务犯罪案件,截至目前共起诉84件115人。

    我市两级检察院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着力营造有利于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社会环境。积极参与工程建设、自然资源、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重点行业、重点领域专项治理,依法惩治以暴力、胁迫等方式向民营企业收取“保护费”、欺行霸市、强揽工程、非法阻工等犯罪及其背后“保护伞”。2018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批捕涉黑恶案件437件980人,起诉286件1205人,向监察机关等部门移送“保护伞”线索143条,并聚焦行业管理、社会治理等重点领域发出检察建议70份。

    我市两级检察院强化诉讼监督,着力营造有利于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法治环境。加强侦查监督,监督立案强迫交易、寻衅滋事等刑事案件15件27人。准确认定经济纠纷和经济犯罪的性质,严格掌握入罪标准,坚决防止刑事执法介入经济纠纷,坚决防止把经济纠纷作为犯罪处理,监督撤销民商事纠纷作刑事立案3件4人。加强民事检察监督,对损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和企业家人身财产权的民事判决和裁定,经审查确有错误的,依法提出抗诉或检察建议。新宁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某饮料公司申请监督案一案中,审查发现黄某利用公司实际控制人身份在外借取高额债务,但所借债务并未用于公司实际经营,认为法院判决将黄某对外所借的个人债务要求公司承担,将个人债务与公司债务混同,损害了公司利益,遂向市人民检察院提请抗诉。目前,该案已由市人民检察院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案件正在审理之中。

坚守三个结合

    我市两级检察院坚持“除虫”和“护花”相结合。在办理涉企案件时,对是否影响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和企业经营开展风险评估,结合案件办理帮助企业整章建制,加强内部管理。近年来,全市检察机关所办的涉民企案件,没有发生一起因办案方式不当导致损害企业形象信誉、影响投资发展环境等事件。双清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某鞋业公司4名员工内外勾结职务侵占、收受商业贿赂案件时,坚持办案与查漏、提出检察建议与决策建言相结合,为该企业挽回经济损失900多万元,并帮助企业完善内部管理制度。

    我市两级检察院坚持打击犯罪与追赃挽损相结合。对侵害民营企业利益和民营企业家及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的案件,实行统一管理、上下联动、跟踪督导、优先办结。同时,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注重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状况,为企业复工复产、稳产达产提供精准法律服务。邵东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黄某某利用疫情销售口罩诈骗案,被害人罗某为其企业复工复产购买口罩被黄某某诈骗27.25万元。检察机关在案件办理过程中,了解到被害人的三家公司都在积极准备复工复产,公司资金周转面临严重困难。办案检察官主动与公安机关沟通协调,要求特事特办,简化退赃程序,于受案当天便将20余万元赃款退还给被害人。同时,又对被害人进行跟踪服务,帮助解读国家对民营企业的扶持政策,帮助企业评估疫情对合同履行等经营活动的现实影响等,实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高度统一。

    我市两级检察院坚持化解矛盾与法制宣传相结合。积极探索和运用适应市场经济需要、便捷高效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推动涉民营经济民事案件和解工作,在依法自愿前提下,促进当事人握手言和、共谋发展。邵东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某公司与封某民间借贷纠纷案,通过邀请人民监督员对该案进行公开听证,检察官进行释法说理,积极劝说双方坚守诚信原则,相互谅解,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帮助该民营企业减轻400多万元债务。

畅通三个渠道

    加强沟通联系。我市两级检察院主动到民营企业和商会开展走访调查,邀请民营企业家到检察机关召开座谈会,面对面听取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建立检察机关与工商联联席会议、选派检察干警到同级工商联驻会挂职制度,协调处理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反映的相关法律问题。邵阳县人民检察院与县工商联建立了常态联络机制,定期召开联系会议,互通情况,了解企业现实法治需要和发展需求。大祥区人民检察院对重点企业建立详细检察服务台账,构建良好检企关系。

    搭建服务平台。我市两级检察院加强检务公开工作,充分发挥12309检察服务中心等平台作用,及时告知民营企业享有的权利和检察机关办理期限,注意听取民营企业及其经营者对案件的处理意见,及时向民营企业通报案件办理进程,主动接受民营企业的监督。我市检察机关在市经开区等工业园区设立检察联络室,积极主动为民营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帮助民营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开展走访调研。全市检察机关定期开展走访民营企业、行业协会等活动,就民营企业面临的法律问题和法律风险进行深入调研。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戴华峰带队深入邵阳经开区调研,指导双清区人民检察院通过督促国土部门依法履职,成功破解了工业园一起拖了多年的拆迁老大难问题,提振了入园企业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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