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湖南鸿福铼发制品有限公司年加工50吨发制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9月18日-2017年9月22日(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邵阳经开区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联系电话:0739-5486082
地址:邵阳经开区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项目名称 |
湖南鸿福铼发制品有限公司年加工50吨发制品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邵阳经济开发区湘商产业园标准厂房一区17栋 |
建设单位 |
湖南鸿福铼发制品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湖南绿鸿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概况 |
湖南鸿福铼发制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4月,是一家以外购人发为原料,加工销售发制品的生产企业。企业生产工艺过程仅为打发、排发、梳发等档发粗梳理简易物理加工,没有漂染水洗和后处理等污染工序,无生产废水产生及外排。该公司在邵阳经济开发区湘商产业园标准厂房内,租赁一区17栋厂房第5层作为生产车间,总投资200万元,建设年加工50吨发制品建设项目。占地面积3762m2,建筑面积为1834m2。项目内容包括车间生产线和相关辅助配套工程与环保设施。主体工程包括排发部、高车部、卷发部、梳发部、打发部、发型、手卷部、教习头车间等;辅助工程包括配电房、成品仓库、人发仓库、办公室;环保设施包括强制通风系统等。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污染源及预防对策 本项目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已基本建成,故本环评不进行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的施工期环境影响评价。 运营期污染源及预防对策 1、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来源于原料假发本身的异味、人发挑选和分类产生的少量粉尘。 本项目所使用的原材料为纤维毛发和动物毛发,其本身带有少量异味,由于本项目生产工艺无漂染水洗、烘干工序,故产生的异味小。纤维发和动物发本身不产尘,但可能受到二次扬尘污染,因此本项目在人发挑选、分类等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少量无组织排放的粉尘。 车间内异味、粉尘为无组织排放,经加强车间控制管理与强制通风,异味和粉尘分别能够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臭气浓度的二级标准限值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限值。 综上所述,本项目产生的废气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仍能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的二级标准。 2、废水 本项目生产过程不消耗水,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主要来源于职工洗手、冲厕废水等。 本项目污水目前不具备进入污水处理厂条件,则项目近期废水依托园区地埋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经污水管道排入红旗河;远期,待进站路污水处理厂建设并投产、园区污水管网建设完善后,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其中氨氮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的B等级后,排入经济开发区进站路污水处理厂。 3、噪声 项目主要为排发车、合片车等设备,无大型、高噪声的设备,营运期的噪声主要为原辅材料及成品搬运过程产生的噪声,经墙壁阻挡和距离衰减作用后,厂界外噪声值可达标。 4、固体废物 固体废物主要来源于人发挑选过程中的少量废弃纤维毛发和动物毛发、人发废皮筋和员工生活垃圾,属于一般固废。项目设备可能会用到润滑油,交由有资质的公司统一处理。废弃发对外销售,废皮筋和生活垃圾一并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至的、垃圾填埋场。 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固体废物可得到妥善处置或综合利用。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该项目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相关部门意见 |
邵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430500MA4LHP6C0C);《鸿福铼发制品项目标准厂房引进合同》(合同号:2016004号)。 |
邵阳市环境保护局经济开发区分局
2017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