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加工20万平方米钢化玻璃项目》
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年加工20万平方米钢化玻璃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4月12日-2018年4月18日(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邵阳经开区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联系电话:0739-5486082
地址:邵阳经开区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项目名称 |
年加工20万平方米钢化玻璃项目 |
建设地点 |
湖南省邵阳市双清区火车乡泉塘村6组 |
建设单位 |
邵阳市精锐钢化玻璃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中南金尚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年加工20万平方米钢化玻璃项目,位于湖南省邵阳市双清区火车乡泉塘村6组,拟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万元。项目规划占地面积1100m2。 本项目主要由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组成。主体工程包括生产厂房;辅助工程包括综合楼和卫生间;公用工程包括给水、排水、供电;环保工程包括污水处理、废气处理、噪声处理、固废处理。本项目租赁标准厂房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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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污染源及预防对策 本项目选址位于湖南省邵阳市双清区火车乡泉塘村6组,租用个人空置标准厂房,主要进行设备安装,不进行土建施工,施工主要污染为设备安装噪声、少量扬尘、及少量固体废物。施工期间应在白天进行,尽量做到文明施工,避免偶发噪声;产生呢的扬尘应安排专人定时洒水抑尘,做好道路清洁,减少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产生的固体废物为设备外包装,应分类收集交由当地换位部门统一处理,且项目施工时间短,因此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运营期污染源及预防对策 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是涂胶工序产生的少量有机废气(以VOCS计)、食堂油烟废气。 (1)涂胶废气 本项目涂胶工序加热方式为电加热,加热温度为120°,生产过程中产生一定量的涂胶废气,污染物以VOCS计,由于废气年产生量很少,挥发量较小,环评要求加强厂房通风,经大气稀释扩散,涂胶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 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中相关标准,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2)食堂废气 项目厨房油烟废气经专用油烟通道通至楼顶排放,经大气稀释扩散,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声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的噪声主要来源于设备生产区的切割机、磨边机等设备运行噪声,噪声值均在75~80dB(A),项目设备设有基础减震,合理布局,只在白天进行生产,生产过程中做到文明生产,减少材料装卸过程中产生的撞击噪声。根据现场监测及监测结果分析,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具体防治措施如下: 1)所有生产设备宜选用低噪声型号,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消声措施,并采取对各种设备定期进行检查,确保机械设备在正常工况下运行。 2)加强职工培训,实施精细化生产,避免偶发噪声产生。 3)目主要设备位于车间内,其声源参数详见下表。 综上所述,本项目噪声可以做到稳定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外排污水主要为职工产生的生活污水、生产用水(磨边及玻璃清洗废水)。 (1)生活污水 项目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与生活废水一起那纳入厂区化粪池处理,达到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定期交由周边农民用作厂区绿化。 (2)磨边及玻璃清洗废水 项目磨边采用湿法磨边,磨边过程将产生磨边废水,磨边废水和清洗废水的成分较简单,主要污染物为灰尘、泥土及少量石英砂。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清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磨边、清洗用水定期补充新鲜水,不外排。 综上所述,只要落实相关的环保措施,项目废水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
固废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副产物包括玻璃边角料、铝材边角料、废包装桶、不合格品、沉渣和生活垃圾。 项目产生的沉渣(磨边、清洗工序),不属于危险固废,但属于I类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不可与生活垃圾混排,与不合格品和玻璃边角料、打磨粉尘,一起收集后,外售回收利用。本环评认为该处置方式合理可行,可实现局部废物循环,避免了环境污染及浪费,对环境影响较小;根据丁基密封胶、中空玻璃硅酮胶组分可知,丁基胶、双组份中空玻璃硅酮胶中不含《危险化学品目录(2105)》中物质,因此废包装桶属于一般固废。因此废砂、废包装桶与铝材边角料一起,分类收集后出售给物资公司回收利用。 运营过程工作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袋装后,分类集中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处理。 由此分析建设项目运营过程中的各项固废去向明确,且做到 100%固废处置率。对固体废弃物采用了无害化、资源化和清运等措施,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不会产生二次污染。采取以上措施后,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不会有大的影响。 综合评价结论: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可行。采用的各项污染治理防治措施经济、技术可行,可将各类污染因素的环境影响控制在环境可接受的程度和范围内。只要建设单位在生产营运过程中认真落实本环评报告表中提出的污染治理防治措施,认真做好日常环保管理工作,从环保角度出发,本项目建设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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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该项目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相关部门意见 |
邵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430502099743348G);《厂房租赁合同》;《邵阳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用地规划条件书(2015-10)》; |
邵阳市环境保护局经济开发区分局
2018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