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鞋服、箱包饰品及辅料加工中心建设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7月17日-2018年7月23日(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邵阳经开区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联系电话:0739-5486082
地址:邵阳经开区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项目名称 |
鞋服、箱包饰品及辅料加工中心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邵阳市经济开发区湘商产业园1区16栋第5层南边厂房 |
建设单位 |
邵阳市玲佳服饰加工有限责任公司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湖南绿鸿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概况 |
鞋服、箱包饰品及辅料加工中心建设项目,位于邵阳市邵阳市经济开发区湘商产业园1区16栋第5层南边厂房,拟投资1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项目规划占地面积1881m2,建筑面积1881m2。 本项目主要由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组成。主体工程包括丝网印花生产线、高周波模压、打褶及热转移印花区;辅助工程包括原辅料仓库及杂物间和办公室;公用工程包括配供电、供水设施;环保工程包括废水、废气、噪声、固废设施。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污染源及预防对策 本项目利用现有标准厂房进行生产,因此无施工期影响。
运营期污染源及预防对策 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1)本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热转移印花及丝网印花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在热转移印花工序中安装1个集气罩、在丝网印花工序中安装4个集气罩(收集效率90%以上)对有机废气进行收集,有机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后送至活性炭处理装置,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再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经大气稀释扩散,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2)卫生防护距离 根据《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3840-91):无组织排放的有害气体进入呼吸带大气层时,其浓度如超过GB 3095与TJ36规定的居住区容许浓度限值,则无组织排放源所在的生产单元(生产区、车间或工段)与居住区之间应设置卫生防护距离,本项目最大落地浓度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故无需设置卫生防护距离。 声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为服装印花加工生产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为设备噪声,噪声源主要为高周波机器、烘干机、烫画机、感光机及空压机等设备,且绷网机、感光机、打褶机均为间歇性使用设备,使用时间较短,且生产设备均布置在生产厂房内,夜间不生产。通过对烫画机、高周波机器等设备机座增加减震垫;合理安排生产工序和时间,尽量错开各生产设备使用时间;加强设备检修保养,避免设备故障噪声;在保持车间通风换气状态下,采取关闭生产车间门窗措施。采取以上措施后,夜间声环境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故营运期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营运期废水包括员工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 (1)生活污水 主要污染物为COD、NH3-N、BOD5、SS。本项目位于邵阳经济开发区湘商产业园内,位于进站路污水处理厂的纳污范围内。项目营运期生活污水水质较简单,污水产排量小,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入进站路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水处理厂尾水达标后排入资江。 (2)生产废水 生产废水主要为制版冲洗废水,污染物主要为CODcr、SS、色度。采用絮凝剂和活性炭对生产废水进行处理,则经处理之后的污染物,经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的水污染物浓度极低,可进行回用。 采取上述措施后,营运期生产废水对区域水环境影响较小。 固废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制网版工序产生的丝网布边角废料、含感光胶及涂料的丝网布废料、废菲林胶片、废涂料、原材料废桶罐、印花残次品、员工生活垃圾、污泥及废活性炭。 丝网布边角废料、印花残次品、污泥、污水处理系统中产生的废活性炭均为一般固废,丝网布边角废料、印花残次品集中收集后,可交废品回收站收购;员工生活垃圾设垃圾桶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污泥定期清理后与生活垃圾一同由环卫部门清运;污水处理系统中产生的废活性炭定期交原供应商回收。 为减少危险废物对环境的影响,危险废物均应妥善处理处置,须设危废暂存间,不得露天堆放,按照危废性质单独分类堆存,不得和一般固废和生活垃圾混堆。危险废物需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转移过程进行转移联单管理。 通过采取以上措施,本工程固体废物均得到合理处置,对环境影响较小。 综合评价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相关规划要求,工程选址可行,平面布置合理,建设单位在认真落实各项污染物治理措施前提下,污染物可实现达标排放,固废能得到妥善处置,项目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从环保角度考虑,本项目建设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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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该项目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相关部门意见 |
邵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430500MA4PPWK32D);《标准厂房租赁合同(合同号:2017049号)》; |
邵阳市环境保护局经济开发区分局
2018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