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制造(工业4.0)产业小镇建设项目》审批前公示
发布时间:2018-08-30 17:15 | 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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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智能制造(工业4.0)产业小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830-201895日(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邵阳经开区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联系电话:07395486082

地址:邵阳经开区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项目名称

智能制造(工业4.0)产业小镇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邵阳经济开发区进站路与白马大道交汇处西北角

建设单位

拓浦精工智能制造(邵阳)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湖南宏晟环保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智能制造(工业4.0)产业小镇建设项目,位于邵阳经济开发区进站路与白马大道交汇处西北角,拟投资167462.3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000万元。项目总用地面积为343859.77 m2,总建筑面积为198065.1 m2

项目由主体工程、二期厂房工程、配套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组成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冲压车间12864.0m2,表面处理车间24192.0m2,注塑车间10272.0 m2,总装车间24192.0 m2,外购件仓库10272.0m2,成品立体仓库9600.0 m2,危险物品仓库720.0 m2,电房一720.0 m2,电房二800.0 m2,水池、水泵房672 m2,污水处理间2040 m2,办公楼20730 m2,研发楼4687.5 m2,食堂2260.5m24个门卫室160 m2,此外,新建停车位413个,并配套相关道路及绿化、水、电等室外设施工程等,同时,建设二期工程预留车间A厂房10720.0 m2,预留车间B厂房10080.0 m2,预留仓库C厂房8560.0 m2,配套厂房一9550.0 m2,配套厂房二9550.0 m2,配套厂房三4400.0 m2,配套厂房四4400.0 m2,配套厂房五4400.0 m2,配套厂房六4025.0 m2,配套厂房七4025.0 m2,配套厂房八4025.0 m2等厂房工程,预留车间和配套厂房目前只建设厂房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污染源及预防对策

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1)为防止材料运输中产生道路扬尘,应定时对道路和施工作业区洒水抑尘。

2)为防止物料堆场扬尘的污染,散状建材应设置简易材料棚。在天气干燥、风速较大时,易扬尘物料应采用帆布等物料覆盖。对有包装的建材应设置材料库堆放,避免露天堆放造成环境污染。

3)施工运输车辆行驶速度限制在20km/h以下,既可减少扬尘量,又可降低车辆噪声,同时有利于施工现场安全。卸料时尽量降低高度,对散状物也可采取洒水抑尘措施。建筑垃圾及时清运,易起尘物料运输时应采用应采用篷布覆盖,避免沿路抛洒和污染环境。

4)项目施工场地应设置围挡。为了较少扬尘和噪声污染,项目应使用商品混泥土。

水环境影响分析

1)施工场地设置沉淀池,车辆冲洗水收集后循环使用,机械设备清洗水、养护废水等施工废水收集至沉淀池中,经收集沉淀后用于降尘用水。

2)施工场地设置临时厕所,冲厕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掏。厨房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和其它生活废水一同收集与沉淀池中,用于场地降尘用水

3)项目应在北面地势低洼处设置雨水沉淀池,在东面和北面设置场地雨水导流沟,场地内雨水沉淀后方能排入红旗河,以减轻对红旗河的污染。

4)禁止项目施工期废水直接排入红旗河。

声环境影响分析

1)严格执行国家或地方对施工噪声的管制条例,控制施工期噪声的影响。

2加强对运输车辆的管理,采取白天运输,运输车辆经过居民集中区和集镇周边应采取减速和禁鸣措施。

3)为了减少施工噪声对周边村民的影响,施工场地周边应设置围挡,东面和北面设置临时声屏障,高噪设备尽量远离北面和东面布置,禁止夜间施工。

固废环境影响分析

1)施工期的生活垃圾如不及时清理,在气温较高的条件下会滋生蚊虫,产生恶臭,传播疾病。因此,对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要日产日清,及时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到指定地点卫生填埋。

2)建筑垃圾应委托渣土部门及时清运处置,运输过程中采用蓬布遮盖,避免沿途洒落。

运营期污染源及预防对策

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工艺废气主要来自于冲压车间废气、表面处理车间废气和注塑车间废气。

1、工艺废气

1)冲压车间废气

冲压车间废气主要为钝化和清洗产生的有机废气和烘干炉的燃料废气,燃料采用天然气为能源且用量较小,经20m高排气筒直接排放,能达到相应标准要求有机废气采用喷淋塔、光催化净化器和活性炭吸附塔进行处理,处理后的有机废气通过20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固化废气经管道在引风机的动力作用下吸入喷淋塔进行预处理,其中大部分尘粒与水粘附后便停留在水中,在冲击水浴后,有一部分尘粒随气体运动,与冲击水雾并与循环喷淋水相结合,此时含尘气体中的尘粒便被水捕集,尘水径离心或过滤脱离,因重力流入循环池,净化气体外排。经过以上净化后,再进入活性炭净化装置,对废气进行深度处理,可达标去除苯、甲苯、二甲苯、甲醛、甲醇、各种环链等有害物质及消毒灭菌,废气净化效率可以达到90%以上。

2表面处理车间废气

电镀废气、阳极氧化线、清洗线和搪瓷工艺产生的酸雾采用喷淋塔进行处理,处理后的酸雾通过2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使升气流中流质的浓度愈来愈低,到达塔顶时达到排放要求的所需量来确定。喷淋吸收塔在湿法除尘中技术较先进,应用也非常广泛,净化后气体湿度含量更低。集气罩收集效率不低于95%,其余5%呈无组织排放,又保证气体湿度含量低,滤水简单。

喷漆废气、喷油废气及相应固化、烘干产生的有机废气采用喷淋塔、光催化净化器和活性炭吸附塔进行处理,处理后的有机废气通过2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固化废气经管道在引风机的动力作用下吸入喷淋塔进行预处理,其中大部分尘粒与水粘附后便停留在水中,废水在循环池中经循环水泵循环使用,沉渣定期清捞、外运。此处喷淋塔兼有降温除尘的作用。经过以上净化后,再进入活性炭净化装置,对废气进行深度处理,可达标去除苯、甲苯、二甲苯、甲醛、甲醇、各种环链等有害物质及消毒灭菌,废气净化效率可以达到90%以上。

喷粉粉尘、熔射工艺中抛光和打砂产生的粉尘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固化炉、烘干炉燃料废气采用天然气为能源,经25m高排气筒直接排放,能达到相应标准要求。

(3)注塑车间废气

注塑、烘干有机废气采用光催化+活性炭吸附工艺进行废气治理,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配料和碎料过程产生的粉尘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烘干炉采用天然气为能源且用量较小,经20m高排气筒直接排放,能达到相应标准要求。

(4)污水处理站恶臭

对废水处理工程生化段进行采取加盖处理,并使用导管和抽风机将恶臭气体导入脱臭塔,再经15m高排气筒外排,污染物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标准要求。

5)食堂废气

食堂废气主要为油烟废气,采用油烟净化器处理后从屋顶排放,油烟净化效率不小于85%,项目食堂油烟经处理后外排浓度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 GB18483-2001)标准限值。

6)备用柴油发电机废气

柴油发电机燃油废气经自带治理措施净化后,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均达到GB20891-2014《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第三阶段标准中Pmax560kW污染物排放限值,柴油发电机废气经过一次性纸制滤纸净化处理后由烟道引至厂房顶排放。

7)其他措施

加强车间通风换气,工作人员佩戴口罩,加强车间管理和废气处理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减少废气对员工和周边环境的影响。

2、无组织排放废气

1)冲压车间废气

加强冲压车间的通风和排风措施,加强车间内的卫生工作,尽可能少的产生无组织废气的产生。

2)表面处理车间废气

加强表面处理车间的通风和排风措施,加强车间内的卫生工作,确保各集气罩和废气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尽可能少的产生无组织废气的产生。

3)注塑车间废气

加强注塑车间的通风和排风措施,加强车间内的卫生工作,确保各集气罩和废气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尽可能少的产生无组织废气的产生。

4)污水处理站恶臭

项目酸性、碱性废水在污水处理站中和后,会产生二硫化碳、硫化氢,项目应对污水处理物化阶段的调节池、曝气吹脱池加盖密闭和使用导管将废气导入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再通15m高排气筒外排,减少了无组织的排放量,同时,在污水处理站周边加强绿化,形成植物篱,减轻污水处理站恶臭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5)食堂油烟

项目食堂应设置油烟净化器,油烟净化器处理效率(高于85%)及净化后效果应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要求,经专用排气筒至食堂屋顶排放。

6)防护距离

项目防护距离包络线(表面处理车间和注塑车间外100m)均位于项目场地内,冲压车间东北侧100m外超出厂界(边界26m,超出74m),厂界外超出部分规划为进站路道路用地(24m)和1类工业用地(50m),该范围内无村庄、学校、医院等常驻敏感保护目标,故项目满足卫生防护距离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声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应加强对产噪设备的管理,选取先进低噪设备,保持设备的合理润滑和运行良好,对噪声源采取消声、隔声、减震等减噪措施,如对噪声较高的设备(风机、空压机、水泵等)设置单独设备房,采用内衬有吸声材料的电机隔声罩和泵基础减振垫。

以上处理措施在各行业噪声治理中广泛应用,处理效果较好,经过治理后,厂界噪声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4类标准要求。

水环境影响分析

1、地表水

1)项目实行雨污分流。雨水经厂区雨水管道排入市政管网再排入红旗河,完善经厂区污水管收集后进入内部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再排入进站路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资江。

《湖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邵阳经济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湘环评函〔201718号)的要求:“经开区应严格按照规划环评要求切实加快区域管网、污水处理厂等环保公建基础设施建设,按政府承诺在2017年年底前完成进站路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并投入使用,污水处理厂尾水设专管排入资江。根据调查,目前邵阳市进站路污水处理厂尚未建成投运,由附件邵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拓浦精工智能制造(邵阳)有限公司智能制造(工业4.0)产业小镇建设项目废水排放去向的证明》可知:据目前进站路污水处理厂施工进度、投运时间及项目投产时间,拓浦精工智能制造(邵阳)有限公司智能制造(工业4.0)产业小镇建设项目建成投产后产生的废水能排入进站路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外排。如不能进入进站路污水处理厂则推迟拓浦精工智能制造(邵阳)有限公司智能制造(工业4.0)产业小镇建设项目生产开工时间,待能进入后方可投产。

项目表面处理车间各生产工艺产生的工艺废水主要为:含油废水、清洗废水、含铜废水、含氰废水、含镍废水、含铬废水、含锌废水、退镀混排废水与其他综合废水,该表面处理车间产生的重金属废水经分制收集处理后,排入厂区内污水处理站综合处理系统。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汇入厂区内污水处理站综合处理系统,以提高项目生产废水的可生化性。项目其他废水直接排入厂区内污水处理站综合处理系统处理。废水经厂区内废水处理站处理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后,排入项目东侧园区内进站路污水管道,经园区污水管网汇入邵阳经济开发区进站路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经专用管道向北经约6km排入资江。

2)废水处理工艺

项目设置废水处理站对生产、生活过程中产生的废水进行统一处理,项目废水经废水处理站分类处理后能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含铜废水、含氰废水、含镍废水、含铬废水、含锌废水、综合废水、电镀混排废水各自收集至相应的收集池,经加药剂预处理后统一收集至中间水池,中间水池出水至反应池,同时投加金属捕捉剂,后经过絮凝沉淀去除金属离子,中沉池出水进入pH调节池,调节适合生物生长的pH值,后经水解酸化,AO工艺去除大部分的有机物,出水进入二沉进行泥水分离,上清液进入芬顿池进一步氧化废水中有机污染物,其出水进入沉淀池去除SS,沉淀池出水进入砂滤池进一步去除SS后进入排放水池达标排放。

设置含铬污泥池、含镍污泥池、含铜污泥池、综合污泥池、生化污泥池,其中含铬废水预处理沉淀池污泥排至含铬污泥池;含镍废水预处理沉淀池污泥排至含镍污泥池;含铜废水、含氰废水预处理沉淀池污泥排至含铜污泥池,前处理废水、冲压废水、含油废水、清洗废水含锌废水、其他综合废水、电镀混排废水预处理、中沉池及芬顿沉淀池产生的污泥排至综合污泥池。

该工艺方案是经过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专业设计并通过初步论证的,公司拥有行业资质包括市政行业(给水排水)、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环境工程(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工程甲级设计资质。故该处理工艺能确保废水达到相应标准后外排。

2、地下水

为减少和防止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污染物对地下水造成污染影响,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应对生产车间、道路全部采用水泥硬化,对危险化学品仓库、表面处理车间等进行防腐、防渗处理,对污水处理设施、废水收集沟渠及固废全密闭暂存间采取防渗处理,以防止各种构筑物渗漏对区域地下水造成污染。

(一)、防渗原则

采取源头控制、末端防治、污染监控相结合的原则,具体如下:

1)源头控制措施主要为在工艺、管道、设备、污水存储及处理构筑物处采取防泄漏和防渗措施,将污染物泄露污染地下水的环境风险降低到最低程度;

2)末端防治措施主要包括厂区防渗措施、污水收集措施,防治洒落地面的污染物渗入地下,同时,对渗入地下的污染物及时收集,防止污染地下水;

3)污染监控措施主要包括建立完善的监测制度、配备先进的监测仪器和设备,科学合理的设置地下水监控井,同时加强车间和各用排水单元的管理,避免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增强员工的环境保护意识,及时对员工进行宣传教育。

4)项目设置的固废全密闭暂存间应严格按照一般固废和危险固废全密闭暂存间建设要求,设置相应的围堰、排水设施等,并对厂区地面进行硬化。

(二)、厂区防渗要求

整个厂区划分为重点污染防渗区、一般污染防渗区、非污染防渗区:

重点污染防渗区:位于地下或半地下的生产功能单元以及易发生泄漏的区域,污染地下水环境的物料或污染物泄漏后,不易及时发现和处理的区域或部位。本项目的重点污染防治区为:危险化学品仓库、表面处理车间、废污水管道、污水处理站、危废间。

一般污染防渗区:裸漏于地面的生产功能单元,污染地下水环境的物料或污染物泄漏后,可及时发现和处理的区域或部位。本项目的一般污染防治区为:冲压车间、注塑车间和一般固废全密闭暂存间。

非污染防渗区:没有物料或污染物泄露,不会对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的区域或部位。本项目的非污染防治区为:总装车间、外购件仓库、成品仓库及其他区域。

固废环境影响分析

危险废物: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有装危险化学品的原料桶,电镀产生的废滤芯、电镀废液,除油、除锈、活化、无铬钝化等过程产生的表面处理废液,酸化、碱蚀、磷化等等过程产生的废酸、废碱、废磷化液、废漆渣以及废液沉渣,移印过程中产生的废油墨、废液,废气吸附塔产生的废活性炭,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设备检修产生的废机油,纯水制备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和废活性炭。项目应加强对危险废物的管理,在厂内临时存储应严格按照GB18597-2001《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设置单独“三防”储存间,同时根据《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制定转移联单管理制度,由专人定期清理,交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禁止将危险随意丢弃或存放。

一般固废: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固废主要有冲压车间报废的冲压件和模具车间产生的废渣,作为废品外卖。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的委托相应有资质的部门处置;废弃的边角料和废弃的不合格品,作为废品外卖;废包装材料,作为废品外卖及环卫部门清运;员工生活和办公垃圾,通过垃圾桶集中收集后再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食堂泔水,委托有资质的部门进行定期处理,禁止将固废随意丢弃。

总量控制

国家提出的“总量控制”实际是区域性的,也就是说,当局部不可避免地增加污染物排放时,应对同行业或区域内进行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使区域内污染源的污染物排放负荷控制在一定数量内,使污染物的受纳水体、空气等的环境质量可达到规定的环境目标。

废水经废水处理站分类处理后能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再排入进站路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资江。外排废水中污染物COD30.28t/a、氨氮:3.03t/a、铬:60.6kg/a;外排废气中二氧化硫:0.18t/a,氮氧化物:6.63t/a、铬:8.8kg/a。总量通过邵阳市排污权交易中心购买获得。

综合评价结论:

本项目属于智能家电加工生产项目,获得了湖南省政府、邵阳市政府、邵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同意和支持。项目建设经相应调整后符合产业政策和新邵经济开发区相关规划,选址可行。对各种污染物均采取了合理有效的治理措施,其外排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处于可接受的程度和范围内,不会改变周围区域大气、水、声环境质量的现状功能,满足功能区划要求。项目的建设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可以推动企业可持续发展,促进邵阳市经济发展。因此,在落实评价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来说,本建设项目是可行的。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该项目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相关部门意见

邵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430500MA4LTUF257);《邵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备案的通知(邵经开审批(产)发〔201830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档案编号:A2017026046)》;《用地规划条件书(案卷编号:2017-17)》;

邵阳市环境保护局经济开发区分局

2018年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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