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30万吨砂石生产线建设项目》 审批前公示
发布时间:2019-06-28 14:23 | 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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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年产30万吨砂石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6月28-2019年7月4日(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邵阳经开区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联系电话:0739-5486082

地址:邵阳经开区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项目名称

年产30万吨砂石生产线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邵阳市经济开发区高崇山镇高崇山社区虎形山

建设单位

邵阳市昌和建材加工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湖南美景环保科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年产30万吨砂石生产线建设项目,位于邵阳市经济开发区高崇山镇高崇山社区虎形山,拟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万元。本项目占地面积17516平方米

本项目主要由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和环保工程。主体工程包括砂石料加工生产区;辅助工程包括办公生活区区、配电房、地磅、场区道路;储运工程包括原料堆场、成品堆置区;环保工程包括废气、废水、固废、噪声。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污染源及预防对策

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1)扬尘

场地硬化、截流沟、沉淀池等的开挖建设将带来一定的土石方开挖、建筑材料的运送等会产生扬尘,道路扬尘浓度随距离增加迅速下降,扬尘下风向200米处的浓度几乎接近上风向对照点的浓度。据对同类工程的比较分析,由于车辆运输产生的二次扬尘对项目运输沿线的居民,特别是第一排房屋的居民,会造成一定程度的粉尘污染。项目周边200m内居民较少,最近居民为东南面190m,但项目运输沿线两侧有居民房,为了减少本项目运输扬尘对外环境的影响,环评要求运输车辆车厢要用篷布遮盖,并对道路采取洒水防尘等有效措施,降低车速,减少扬尘的产生;在施工场地出入口增设车辆清洗平台,对所有进出土方、原材料运输车辆轮胎进行清洗,以最大限度的减少物料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扬尘。根据邵阳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邵阳市“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施工过程中应做到建筑工地周边100%围挡,主要道路临街工地要采用硬质围挡,高度不低于2.5米,次要道路临街工地围挡高度不低于1.8米,临时围挡采用绿色生态围挡,高度不低于1.5米;裸露黄土100%覆盖;工地工程车出入口必须设置洗车平台、洗车池,配备高压冲洗设备,车辆离场100%冲洗;施工进出路面100%硬化,工程车出入口道路硬化不少于30米;扬尘施工100%湿法作业,必须配备必要的雾炮机、洒水车。在重污染天气下应停止施工并提前做好相应防护工作。采取措施后,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且施工期废气影响具有局部性和暂时性特点,随着施工结束即自行消失,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机动车尾气

项目施工机械、施工车辆将产生少量的机动车尾气。该项目建设规模小,施工的机械化程度不高,施工机械和施工车辆使用量少,汽车排放的尾气很少,尾气中废气污染物排放量不大,经过大气扩散和植物吸收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声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施工建设时不需要使用高噪声设备,施工过程中的噪声主要是运输车辆、场地平整、土方开挖及物料装卸产生的噪声,5m处噪声值约为80-90 dB(A),项目施工过程主要以人工施工为主,需要时再采用机械施工,产噪设备使用时间短,同时,项目拟建地周边最近居民房距离为190m,环评要求建设方运输车辆经过村民房前时应降低车速,禁止鸣笛。由于项目工程量较少,使用的机械设备及运输车辆较少,且噪声在传播过程中因传播距离、空气、树木等因素的影响而衰减,在采取措施后,施工期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且施工期噪声随着施工工期的结束和消失。

水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来自养护废水和冲洗车辆废水。养护废水采用多次少量,自然蒸发,无废水产生。冲洗废水产生量约1.5m3/d,整个施工期产生量为135m3,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用于场区洒水降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固废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工程量较小,建设过程将产生少量的建筑垃圾,产生量为10t,建筑垃圾能回收的回收,不能回收的运送到当地渣土部门指定地点进行填埋。建筑垃圾若不妥善处理,不仅影响生态景观,还容易引起扬尘等环境问题。工程施工基本无弃渣产生。项目固废通过采取妥善处理措施后,施工期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运营期污染源及预防对策

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粉尘和机械设备尾气。破碎、制砂、筛分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通过建设封闭式生产厂房,将破碎、制砂、筛分工序设置在厂房内,并采取喷雾、洒水措施进行降尘;堆场产生的扬尘通过半封闭框结构厂房,洒水措施进行降尘;运输道路扬尘采取及时清扫、洒水降尘措施,项目粉尘能够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项目机械设备尾气经扩散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综上所述,项目废气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声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营运期主要噪声源为破碎机等生产设备产生的机械设备,噪声源强为70-94dB(A)。为防止噪声污染,本项目主要采用减振、隔声、设备加强检修等措施,以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场区初期雨水和生活污水。本项目采用雨、污分流的排水制度。场内初期雨水经沉淀处理后洒水抑尘。项目生产用水经三级沉淀后回用。因此,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员工生活污水水质较简单,经化粪池处理后施肥于周边植被。本项目产生的废水通过上述处理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固废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主要固体废物来自压滤泥饼、生活垃圾。压滤泥饼委托渣土部门清运处置;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全部交由环卫部门清运。本项目固体废物经妥善处置后对周围的环境影响较小。

综合评价结论: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选址及布局相对合理;项目建设及运营期不可避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但建设单位在严格执行各项环保措施,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加强环保管理的情况下,运营期间可做到废水循环使用、固体废物不外排、大气污染物及声环境达标排放,项目建设对所在区域的环境影响较小。从环保角度出发,该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该项目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相关部门意见

邵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430500MA4Q8CE38E;《租赁合同(签约时间:2019年1月8号)》;《备案证明〈邵经开审批(产)发〔2019〕21号〉》

邵阳市生态环境局经济开发区分局

2019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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