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150万m3环保新型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审批前公示
发布时间:2020-02-13 17:46 | 来源:邵阳市生态环境局经济开发区分局 |
分享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年产150万m3环保新型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213-2020219日(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邵阳经开区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联系电话:0739-5486082

地址:邵阳经开区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项目名称

年产150万m3环保新型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邵阳市经开区湘商产业园一区15栋厂房3层北侧厂房

建设单位

湖南省富民乐建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湖南景诚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年产150万m3环保新型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位于湖邵阳市经开区湘商产业园一区15栋厂房3层北侧厂房,拟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本项目建筑面积2237平方米。

本项目主要由主体工程、辅助工程、仓储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主体工程包括搅拌车间、打包车间辅助工程包括办公区、展示宣传区、检测研发区、员工休息区、食堂仓储工程包括原料仓库、成品仓库、固废暂存区、成品待发区;公用工程包括供水、供电、运输;环保工程包括废气、废水、噪声、固废。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污染源及预防对策

本项目为租赁现有厂房进行生产,施工主要为设备安装及环保设施的建设。本项目施工期所产生的污染主要为设备安装时的噪声、粉尘以及设施安装时所产生的固废等,设备安装时所产生的粉尘量较少,且为无组织排放,通过加强场内通风,对环境影响不大;安装设备时的噪声为间断性,同时要求建设方合理安排时间,做好隔声措施;施工期所产生的固废交由环卫部分清运,所有污染物都得到有效处置,随着施工期结束而消失。

综上所述,施工期污染对环境影响不大。

运营期污染源及预防对策

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废气主要为投料、打包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8m高排气筒排放,无组织逸散粉尘采取设置挡板+定期清洁等措施,项目营运期工艺废气均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的排放要求及无组织监控限值,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声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上料机、搅拌机等均安装在生产车间内,设备噪声经墙体阻隔及空间距离衰减后,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3类标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水环境影响分析

运营期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本项目营运期无生产废水,排放污水主要为员工办公废水,经进站路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类标准后,近期污水处理达标后排入红旗河,由于红旗河纳污容量不足,远期将处理达标后的污水排入资江(大洲尾端),对周围地表水体影响较小。

固废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不合格产品、实验废弃样品、废包装材料及日常办公生活垃圾。布袋除尘器和吸尘器收集的颗粒物、不合格产品、实验废弃样品收集后存放于一般固废暂存区,定期运至垃圾填埋场统一处理;生活垃圾经垃圾收集桶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处理。

采取上述措施,本项目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综合评价结论: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园区规划,选址可行,平面布局基本合理,所在地环境质量现状基本满足环境功能要求;在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后,本项目产生的各类污染物均能实现达标排放,对环境不会造成明显影响。从环境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可行。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该项目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相关部门意见

邵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430500MA4LFM5H6G);《租赁合同(合同号:2019016号)》;

邵阳市生态环境局经济开发区分局

2020213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关闭       打印
主办单位: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 联系电话:0739-5486000 | ICP备案编号:湘ICP备06007413号
网站标识码:4305000039 | 网站地图 |  湘公网安备43050202000153号 |

主办单位:邵阳经济开发区 联系电话:0739-5486000
ICP备案编号:湘ICP备06007413号 网站标识码:4305000039
网站地图 | 湘公网安备4305020200015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