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为实业有限公司智能家居生产线建设项目》审批前公示
发布时间:2020-06-08 16:10 | 来源:邵阳市生态环境局经济开发区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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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力为实业有限公司智能家居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68-2020612日(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邵阳经开区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联系电话:0739-5486082

地址:邵阳经开区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项目名称

力为实业有限公司智能家居生产线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邵阳经济开发区H39、H40地块

建设单位

力为实业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南京晔美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力为实业有限公司智能家居生产线建设项目,位于邵阳经济开发区H39、H40地块,拟投资8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948万元。占地面积149882m2

本项目主要由主体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办公及生活设施和环保工程组成。主体工程包括生产厂房;储运工程包括原料仓库、成品仓库;公用工程包括供电系统、给水管网、排水管网、道路;办公及生活设施包括综合办公楼、宿舍、食堂;环保工程包括化粪池、隔油池、雨污分流管网、循环水池、隔声减震装置、车间通风、水喷淋塔+UV光氧净化器+活性炭吸附装置+15m高排气筒、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中央木工除尘系统(防爆高效脉冲布袋除尘器)、布袋除尘器、移动式双桶布袋除尘器、收集管道+油烟净化器+风机、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危废暂存间、垃圾桶、垃圾收集站、绿化。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污染源及预防对策

本项目施工期外排污染物主要有:施工扬尘、施工噪声、施工废水和施工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有一定影响,建设方应加强施工管理,落实本报告提出的防治措施,减小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产生的燃油废气和扬尘将会造成周围大气环境的污染,其中又以扬尘的影响较大。项目采用洒水、布置防尘网、严禁超载、及时清运、车辆清洗、加强交通管理等措施降低施工废气对环境的影响。

声环境影响分析

建设项目施工期主要噪声源为推土机、挖掘机、压路机和装载机等施工机械设备,应对施工进行合理布局,合理分配施工时间;尽量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高噪声设备应加减震垫;建立临时声屏障,对位置相对固定的设备,能于室内操作的尽量进入操作间等措施,以减少这类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水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施工作业废水。项目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严禁任何废水未经处理随意排放附近河道(红旗河)。项目施工阶段产生的施工废水主要来自各种施工机械设备运转的洗涤用水和施工现场清洗、建混凝土养护等废水,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为悬浮物,经沉淀处理后回用,对环境的影响较小,且为短期、局部性影响。

固废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间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有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以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主要包括砂土、石块、水泥、碎木料、锯木屑、废金属、钢筋和钢丝等杂物,分类回收,剩下的送建设部门指定的地方处置;生活垃圾送至垃圾点,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

运营期污染源及预防对策

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是粉尘、挥发性有机气体以及厨房油烟。有组织排放粉尘经中央除尘系统处理后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有组织排放标准要求;无组织排放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标准要求;喷漆废气(VOCs)经水喷淋塔+UV光氧净化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油烟废气处理后能够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的大型食堂排放浓度限值;项目无组织排放粉尘、未收集到VOCs经车间通排风系统能够达标排放。故运营期大气污染物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声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是设备噪声,项目通过对设备噪声经采取安装减震垫、加强机械设备维护及厂房隔声等措施后,达到《工业企业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营运期废水为员工生活污水,废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再进入进站路污水处理厂,在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近期排入红旗河、远期排入资江。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固废环境影响分析

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处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一般工业固废(废包装袋)集中收集后外售处理;危险废物储存于危废暂存间后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采取以上措施后,固体废物能够都到有效处理处置,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综合评价结论: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用地符合规划,选址和厂区平面布置基本合理。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后,营运期产生的各类污染都能实现达标排放,固废可得到妥善处置,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从环境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可行。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该项目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相关部门意见

邵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430500MA4R63PU40

邵阳市生态环境局经济开发区分局

202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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