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九达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长安汽车4S店项目》审批前公示
发布时间:2020-09-22 11:04 | 来源:邵阳市生态环境局经济开发区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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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邵阳九达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长安汽车4S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922-2020927日(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邵阳经开区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联系电话:0739-5486082

地址:邵阳经开区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项目名称

邵阳九达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长安汽车4S店项目

建设地点

邵阳经济开发区大兴路与集仙路交汇处

建设单位

邵阳九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湖南知成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邵阳九达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长安汽车4S店项目,位于邵阳经济开发区大兴路与集仙路交汇处,拟投资3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5万元。本项目占地面积5181平方米。

本项目主要由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办公区生活区、公用工程、环保工程。主体工程包括展厅、维修区辅助工程包括油品库、调漆房、配件库、停车场;办公区生活区包括办公区、食堂;公用工程包括供电、水、排水;环保工程包括废水处理、废气处理、噪声处理、固废处理。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污染源及预防对策

本项目占地面积为5181㎡,地处邵阳市经开区大兴路与集仙路交汇处(0-09-1#地),占地类型为商业用地,选址区现状为荒地,有少量的地表植被,工程施工会在一定程度上降低选址区的绿化面积,但经过厂区的合理布局以及绿地规划后,对当地生态的影响将减到最小。

工程施工期间对生态环境主要表现为因土石方工程引起自然地貌的改变、地表自然及人工植被的破坏,增加区域的水土流失。在施工期采取在项目周边建立临时围墙,同时减少临时堆土的堆存坡度、堆放时间,及时夯实回填土,施工道路硬化,在施工场地建排水沟,防止雨水冲刷场地,并在排水沟出口设置简易沉淀池,使雨水澄清后再外排等措施,可有效减小水土流失。

因此,只要施工单位在施工期间做好防止水土流失的措施,本项目施工对周边的生态环境影响将大大减小。

从总体上讲,在项目施工期间,只要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采取一系列综合防治措施则可有效控制施工期环境污染,其对环境的影响不大,且是短期性的。

运营期污染源及预防对策

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是汽车尾气、喷烤漆房废气、打磨粉尘等。维修保养汽车会产生少量汽车尾气,维修保养车间设排气通风装置进行换气排气,汽车尾气经大气扩散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项目喷烤漆房内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及颗粒物(漆雾)通过抽风机抽风,经过喷烤漆房内置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引入高15m的排气筒排入大气,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湖南省地方标准《表面涂装(汽车制造及维修)挥发性有机物、镍排放标准》(DB43/ 1356-2017)表1中汽车维修规定限值及表3中的无组织浓度限值要求,漆雾(颗粒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可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对区域环境空气影响较小;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屋顶排放,可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小型规模标准要求。

声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建成后产生的噪声主要来自维修保养车间维修保养工序产生的噪声。采取高噪声设备设置减振基座,厂房四周密闭,在空压机、喷烤漆房风机出口安装消音(声)器等措施后经距离衰减项目东厂界噪声预测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4类标准要求;其余测噪声预测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3类标准要求,因此项目营运期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洗车废水及地面冲洗废水。项目洗车废水和地面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池预处理后、食堂含油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其他生活污水一同进入化粪池处理,达《汽车维修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6877-2011)表2中间接排放标准后入邵阳市进站路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项目营运期废水均能得到妥善处置,对周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固废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是汽车报废零件和生活垃圾等一般固废,废机油、废含油手套抹布、废电池、废UV灯管、废过滤棉等危险废物。项目维修保养车间在修车过程产生的废零件、废轮胎、废包装材料以及切割过程产生的边角废料经收集后交由废旧回收公司回收利用;生活垃圾设垃圾桶收集后统一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项目营运过程中产生的各项危险废物经收集后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理。本项目营运期固废均能得到妥善处理,对环境影响较小。

综合评价结论: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有关规定要求,项目选址可行,总平面布局合理。建设方在认真落实本报告表中各项污染物防治措施前提下,污染物可实现达标排放,固废能得以妥善处置,项目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可行。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该项目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相关部门意见

邵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430500320547646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规〔地〕字第2017-JK09号)》;

邵阳市生态环境局经济开发区分局

202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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