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经济开发区(双清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21年修改)已完成方案编制,经市规委会审查通过,拟呈报审批,依据《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向社会公示征求意见,主要内容详见附件。
一、公示时间
2021年8月26日至2021年9月24日
二、公示方式和地点
1.网上公示:
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https://zrzy.shaoyang.gov.cn/
邵阳经济开发区https://jkq.shaoyang.gov.cn/
2.展板公示:邵阳市规划展示馆、邵阳经开区管委会
三、意见反馈方式
如有意见与建议,请在公示期内以署名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反馈给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详细规划科,联系电话:0739-5630981,电子邮箱:3514426067@qq.com。(请注明“公示意见”,并留下联系方式)
四、附件
1.文本简介
2.主要图纸:区位图、原土地利用规划图(2016版)、原土地利用规划图(2018版)、土地利用规划图(2021年修改)、市政及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图(2021年修改)、道路调整对比图、道路交通规划图(2021年修改)。
邵阳经济开发区(双清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21年修改)
简要说明
邵阳经济开发区(双清园区)控规位于邵阳市东南部,西起昭阳路、大兴路,南至衡邵怀铁路,北达集仙路、宝庆东路,东到宝庆东路(现G320国道)、振兴路,规划总用地面积2726.19公顷。
二、项目背景及编制过程
本次规划范围包括原《邵阳市宝庆工业集中区(一期)控制性详细规划》和《邵阳市宝庆工业集中区二期控制性详细规划》两个规划。
1、《邵阳市宝庆工业集中区(一期)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过程:
2016年4月经邵阳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2019年8月,邵阳经济开发区委托邵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启动规划修改工作,方案经邵阳经济开发区规委会审议通过,2020年3月31日,通过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的专家和部门评审会,会上提出将两期控规合并后上报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
2、《宝庆工业集中区二期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过程:
2016年4月经邵阳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2017年,因桑德集团需调整三类工业用地,开始对规划区进行调整,2018年2月9日,通过了市规划局组织的专家及相关部门正式成果评审会,2018年2月26日通过了市规委会的审查,并与2018年4月获得邵阳市人民政府同意修改批复。同时,上报省厅备案,因环评未能通过,未能取得省厅批复。2019年8月,再次对规划区进行调整,主要原因是三一集团、桑德集团等一批项目用地已整体出让,导致需调整道路及用地较多。2020年3月31日,通过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的专家和部门评审会,会上提出将两期控规合并,名称统一为《邵阳经开区(双清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并上报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审查。
3、《邵阳经开区(双清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过程:
根据专家和部门评审会意见,将两期控规合并更名后,于2020年4月20日,通过了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的审查。后因经开区实际建设需求,先后编制了《邵阳经济开发区(双清园区)控规广信路、荷龙路局部道路调整专题论证报告》、《邵阳经济开发区(双清园区)控规宝隆路(世纪大道至宝东路路段)道路调整论证报告》和《邵阳经开区(双清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局部地块用地性质调整论证报告》,并分别于2020年11月和2021年6月通过了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的审查。其中涉及约7平方公里用地和多条道路调整,并将控规名称更改为《邵阳经开区(双清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21年修改)。
鉴于此,我院根据自2016年以来,历年调整情况及编制的调整报告,对控规成果修改完善,提交本次报批成果。
三、功能定位
本次规划区的功能定位为:是以先进装备制造、农产品加工、电子信息产业为主导,以现代物流、生物医药、发制品为辅助产业的国家级产业园区,力争打造成为现代化、科技化、生态化的国家级经济开发区。
四、人口与用地规模
规划总用地规模为2726.19公顷;规划人口规模为11.5万人。
五、规划结构
规划形成“一心一带三轴三区多组团”的空间用地布局结构。
一心:即产业产品展示中心;一带:即红旗河滨水风光带,沿红旗河两侧设置绿化带,打造成为串联经开区的滨水休闲带;三轴:即沿邵阳大道、新城大道产业发展轴和世纪大道产业发展轴;三区:工业产业区、工业仓储区和湘商产业园区;多组团:分散布局在规划区的多个居住组团。
六、用地布局
(一)调整内容
因经开区一期和经开区二期合并,考虑经开区项目落地和城镇开发边界调整情况,本次规划与2016年版本对比,共涉及141个地块的调整和修改。调整后:
1、规划区总用地面积由2922.31公顷减少至2726.19公顷,减少196.12公顷。主要是根据《邵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6~2020年)(2016年修订版)》,振兴路以东为非城市建设用地,且为大片基本农田,因此,不再纳入本次规划范围。
2、规划区建设用地面积由2571.06公顷增加至2591.16公顷,增加20.1公顷。主要是根据邵阳经开区提供的最新地质勘测报告,将《邵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6~2020年)(2016年修订版)》中位于白马大道南侧开天窗区域调整为建设用地,以及将衡邵怀铁路北侧部分农林用地调整为建设用地。
3、居住用地共减少30.42公顷,其中二类居住用地45块,减少29.12公顷。
4、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共增加114.87公顷,其中行政办公用地6块,减少7.37公顷;文化活动设施用地3块,增加3.57公顷;中小学用地10块,增加7.55地块;科研用地3块,增加107.56公顷;体育场馆用地2块,增加共0.47公顷;医疗卫生用地3块,增加1.15公顷;社会福利设施用地2块,增加1.94公顷;文物古迹用地1块,减少0.01公顷。
5、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共减少90.93公顷,其中商业用地28块,减少75.58公顷;商务设施用地1块,减少13.72公顷;加油加气站用地17块,减少1.62公顷。
6、工业用地共增加145.32公顷,其中一类工业用地109块,增加37.25公顷;二类工业用地55块,增加66.03公顷;三类工业用地1块,增加42.03公顷。
7、物流仓储用地共减少18.78公顷,主要包括14块一类物流仓储用地。
8、道路交通设施用地共减少73.41公顷,其中城市道路用地面积减少55.15公顷;交通枢纽用地3块,减少12.59公顷;公共交通场站用地17块,增加3.68公顷;社会停车场11块,减少9.35公顷。
9、公用设施用地共减少0.06公顷,其中供水用地2块,增加0.81公顷;供电用地5块,增加0.12公顷用地;供燃气用地3块,用地面积不变;通信设施用地3块,增加0.77公顷;排水设施用地3块,减少1.69公顷;环卫设施用地5块,增加0.15公顷;消防设施用地4块,减少0.23公顷。
10、绿地与广场用地共减少26.49公顷,其中公园绿地81块,增加18.31公顷;防护绿地45块,减少43.69公顷;广场用地2块,减少1.11公顷。
(二)土地利用规划
规划区城乡用地汇总表
序号 |
用地代码 |
用地名称 |
用地面积 |
占城乡用地比例(%) |
||
1 |
H |
建设用地 |
2657.0383 |
97.47 |
||
其中 |
H1 |
城乡居民点建设用地 |
2591.1586 |
95.05 |
||
其中 |
H11 |
城市建设用地 |
2591.1586 |
95.05 |
||
H2 |
区域交通设施用地 |
58.9373 |
2.16 |
|||
其中 |
H21 |
铁路用地 |
58.9373 |
2.16 |
||
H4 |
特殊用地 |
6.9424 |
0.25 |
|||
其中 |
H41 |
军事用地 |
6.9424 |
0.25 |
||
2 |
E |
非建设用地 |
69.1475 |
2.54 |
||
其中 |
E1 |
水域 |
29.9952 |
1.10 |
||
E2 |
农林用地 |
39.1523 |
1.44 |
|||
城乡用地总面积 |
2726.1858 |
100.00 |
规划区城市建设用地平衡表
序号 |
用地代号 |
用地名称 |
用地面积 |
比例(%) |
|
1 |
R |
居住用地 |
216.5323 |
8.36 |
|
其中 |
R2 |
二类居住用地 |
216.1005 |
8.34 |
|
R22 |
服务设施用地 |
0.4318 |
0.02 |
||
2 |
A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
170.9996 |
6.60 |
|
其中 |
A1 |
行政办公用地 |
4.7922 |
0.18 |
|
A22 |
文化活动设施用地 |
3.5707 |
0.14 |
||
A33 |
中小学用地 |
38.5949 |
1.49 |
||
A35 |
科研用地 |
115.9376 |
4.47 |
||
A41 |
体育场馆用地 |
0.4656 |
0.02 |
||
A51 |
医疗卫生用地 |
5.0547 |
0.20 |
||
A6 |
社会福利设施用地 |
1.9420 |
0.07 |
||
A7 |
文物古迹用地 |
0.6419 |
0.02 |
||
3 |
B |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
91.8162 |
3.54 |
|
其中 |
B1 |
商业用地 |
82.7415 |
3.19 |
|
B2 |
商务设施用地 |
1.8367 |
0.07 |
||
B41 |
加油加气站用地 |
7.2380 |
0.28 |
||
4 |
M |
工业用地 |
1301.8298 |
50.24 |
|
其中 |
M1 |
一类工业用地 |
629.5717 |
24.30 |
|
M2 |
二类工业用地 |
630.2235 |
24.32 |
||
M3 |
三类用地 |
42.0346 |
1.62 |
||
5 |
W |
物流仓储用地 |
140.5423 |
5.42 |
|
其中 |
W1 |
一类物流仓储用地 |
140.5423 |
5.42 |
|
6 |
S |
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
452.9142 |
17.48 |
|
其中 |
S1 |
城市道路用地 |
418.8699 |
16.17 |
|
S3 |
交通枢纽用地 |
11.5249 |
0.44 |
||
S41 |
公共交通场站用地 |
5.6875 |
0.22 |
||
S42 |
社会停车场用地 |
16.8319 |
0.65 |
||
7 |
U |
公用设施用地 |
26.4553 |
1.02 |
|
其中 |
U11 |
供水用地 |
1.1418 |
0.04 |
|
U12 |
供电用地 |
5.0654 |
0.20 |
||
U13 |
供燃气用地 |
5.3476 |
0.21 |
||
U15 |
通信设施用地 |
2.0033 |
0.08 |
||
U21 |
排水设施用地 |
8.9619 |
0.35 |
||
U22 |
环卫设施用地 |
1.4205 |
0.05 |
||
U31 |
消防设施用地 |
2.5148 |
0.10 |
||
8 |
G |
绿地与广场用地 |
190.0689 |
7.34 |
|
其中 |
G1 |
公园绿地 |
145.6370 |
5.62 |
|
G2 |
防护绿地 |
42.3814 |
1.64 |
||
G3 |
广场用地 |
2.0505 |
0.08 |
||
城市建设用地 |
2591.1586 |
100.00 |
七、道路交通规划
(一)调整内容
本次规划调整维持原有道路结构不变,主要根据已批项目对道路进行微调,具体如下:
1、广信路、爱莲池路、荷龙路、宝东路等道路根据施工图核对、调整,补充了公交港湾。
2、白马大道(与金鸡路交叉口)局部线型调整。
3、因三一重工建设项目取消高新路至爱莲池路段8号道路。
4、取消荷龙路至白马大道段25号道路。
5、因慕容集团建设项目取消10号道路至云峰路段22号道路。
6、取消宝东路以西段云水路;因与《宝庆新城商住区一期控制性详细规划》中云水路重名,将庆丰路以东段云水路改名为庆丰路。
7、取消财桥路至进站路段2号道路。
8、19号道路因G-03-1a号地块建设项目调整为断头路。
9、根据邵阳市人民政府文件(市政函【2012】7号),原立新路改名为金龙路。
10、将原新城大道更名为宝隆路,道路宽度由60米调整为32米,道路等级由城市快速路调整为城市次干道。
11、将原站前路更名为新城大道,道路宽度由36米调整为60米,道路等级由城市主干道调整为城市快速路。同时考虑对长林冲水库的保护,对该部分路段道路线型进行调整。
12、原白马大道穿过高崇山镇区路段拆迁较大,综合考虑泰美广场、高崇山中学等因素,对其局部区域路段线型进行调整。
13、将金鸡路顺延至新城大道,同时考虑对金鸡塘水库的保护,对局部路段线型进行调整。
14、考虑桑德集团、亚太地产、三一集团等项目的用地,将进站路以东、金鸡塘路以西的昌平路取消。
15、考虑三一集团项目用地的整体性,将其用地范围内城市支路全部取消。
16、考虑新城大道以南,宝东路以西的群力路路段跨越山体高度达50米以上,土石方工程特别大,建设成本高,因此,取消该部分路段群力路。
17、根据新修测的怀邵衡邵阳货场围墙边界,将该路段群力路向东偏移40米。
18、因用地范围的调整,取消马石路、宝元路,取消振兴路以东段昌平路、长林东路、宝隆路。
19、因三一试验场项目,调整新城大道选线,取消长林西路,同时取消新城大道-伟业路段的支路一、支路二、进站路、大兴路、大元路、广信路。
20、因601项目,取消广信路(荷龙路-白马大道段)、荷龙路(广信路-建龙路段)。
21、因邵阳国际数据机械智能产业园项目,取消广信路(白马大道-宝隆路段)。
22、考虑桑德集团项目用地的整体性,取消大元路(白马大道-宝隆路段)。
23、考虑丰磊石材产业园意向项目用地的整体性,取消支路一(昌平路-宝隆路段)。
24、将28号道路改名为谢姜路。
(二)道路交通规划
规划区道路结合城市道路分为四级:即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
规划快速路和主干路形成“五横、六纵”的棋盘式方格网道路骨架。
五横即:宝庆东路(主干路)、集仙路-云峰路(主干路)、邵阳大道(主干路)、白马大道(主干路)、新城大道(快速路)。
六纵即:金鸡路(快速路)、世纪大道(快速路)、大兴路(主干路)、进站路(主干路)、昭阳路(快速路)、宝庆东路-枫林路(主干路)。
八、市政及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规划区市政公用配套设施按市级、区级、十五分钟生活圈居住区级、十分钟生活圈居住区级、五分钟生活圈居住区级五级设置。
市政及公共设施规划一览表
项目名称 |
图例 |
所在地块编号 |
数量 |
用地面积 |
高崇山政府 |
行 |
5-23 |
1处 |
1.5980ha |
经开区管理委员会 |
经 |
A-12-2 |
1处 |
3.6353ha |
文化活动中心 |
文 |
E-10-1a、5-15a |
2处 |
0.5140ha、0.6026ha |
文化活动站 |
文1 |
B-07、C-22、E-03、F-19-1、G-22、2-24、5-18 |
7处 |
每处建筑面积≥250㎡ |
全民健身中心 |
体 |
C-12 |
1处 |
2.4541ha,大型多功能运动场地用地面积≥3200㎡ |
大型多功能运动场地 |
运 |
C-12、4-08、5-20 |
3处 |
大型多功能运动场地用地面积≥3200㎡ |
中型多功能运动场地 |
运1 |
B-05b、E-04b、2-05a、4-07、5-03、5-11 |
6处 |
其中B-05b、E-04b、为独立占地,面积为0.2489ha、0.2167ha,其余中型多功能运动场地用地面积≥1310㎡ |
室外综合健身场地 |
健 |
1-03a、2-05a、3-27a 、4-07、5-03、5-11、5-20、C-18、E-07、E-15 |
10处 |
与绿地或者广场结合,用地面积为500㎡ |
中心农贸市场 |
市 |
E-31a、5-16 |
2处 |
每处用地面积≥3000㎡,营业面积≥2000㎡ |
社区农贸市场 |
菜 |
A-06、B-07、E-10、E-49、F-19-1、G-22、4-13 |
7处 |
每处建筑面积≥1500㎡ |
医院 |
医 |
5-06 |
1处 |
4.1107ha |
门诊所 |
诊 |
C-02、F-08、5-21 |
3处 |
每处建筑面积≥2000㎡ |
社区卫生服务站 |
卫 |
B-07、C-22、E-03、F-19-1、G-22、2-27、5-21 |
7处 |
每处建筑面积≥120㎡ |
社会停车场 |
P |
B-07a、D-16-2、E-01a、E-09a、G-03-3、H-26-2、1-06、1-15、3-33、4-15、5-02 |
11处 |
0.2765ha、1.4991ha、1.0762ha、0.5084 ha、0.2451ha、1.5639ha、1.7486ha、2.4228ha、1.6636ha、4.1048ha、1.7299ha |
自行车停车场 |
自 |
A-11、B-07a、C-18、D-16-2、E-01a、E-09a、E-15、F-12-3、F-20a、G-03-3、H-21c、H-26-2、H-36b、1-06、1-15、2-05a、3-33、4-15、5-02、2-22a、4-07 |
21处 |
每处规模具体见《规划区自行车停车场规划一览表》 |
岳飞纪念堂 |
岳 |
F-17-2 |
1处 |
0.6419ha |
养老院 |
养 |
E-10-1、5-09a |
2处 |
1.2910ha、0.6510ha |
老年养护院 |
养1 |
2处 |
||
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 |
照 |
5-15a、B-07、C-22、E-03、F-19-1、G-22、2-24、4-06、5-18 |
9处 |
每处建筑面积≥350㎡ |
污水处理厂 |
污 |
A-14-1 |
1处 |
位于A-14-1地块,面积为6.4085ha |
污水提升泵站 |
泵 |
H-21e |
1处 |
0.1109ha |
废水处理厂 |
废 |
H-19 |
1处 |
2.4425ha |
自来水加压泵站 |
泵1 |
G-09-1a、E-29 |
2处 |
0.8064ha 、0.3354ha |
变电站 |
变 |
D-11、G-09-3、2-10、F-21a、3-27c |
5处 |
0.5623ha、0.7899ha、0.7475ha、2.3110ha、0.6547ha |
公交首末站 |
|
D-15-2、G-24、2-04 |
3处 |
独立占地2处,分别在D-15-2、G-24地块,面积为2.0109 ha、1.6728ha,非独立占地1处,在2-04地块,结合交通枢纽用地设置 |
公交停保场 |
保 |
D-15-1 |
1处 |
2.0038ha |
客运站 |
客 |
2-04、5-10 |
2处 |
9.9551ha、1.5698ha |
货运站 |
货 |
4-16 |
1处 |
58.9373ha |
公交车站 |
公 |
2-04、5-10 |
2处 |
分别与客运站联合设置 |
充换电站 |
充 |
D-15-2、G-24、2-04 |
3处 |
每处用地面积2000平方米 |
加油站 |
油 |
B-02-1、C-28、D-16-6、E-09、F-10-1、H-09-1、G-03-2、G-24a、1-14、1-28、2-06b、5-18b、4-11a、3-03c、2-38b、4-06c |
16处 |
0.5190ha、0.3923ha、0.3374ha、0.3562ha、0.4268ha、0.4768ha、 0.3332ha、0.2189ha、0.3346 ha、0.6858ha、0.6176ha、0.8292ha、0.4204ha、0.4060 ha、0.2557ha、0.3059ha |
加气站 |
气 |
D-06a |
1处 |
0.3222ha |
消防站 |
消 |
C-20、H-25-2、2-06a、5-18a |
4处 |
0.4226ha、0.2105ha、0.9351ha、0.9466ha |
邮政支局 |
邮 |
G-16、5-22 |
2处 |
0.3205ha、0.8828ha |
电信支局 |
信 |
2处 |
||
天然气门站 |
门 |
H-12-3a |
1处 |
1.9380ha |
天然气末站 |
末 |
H-12-3b |
1处 |
1.6529ha |
天然气母站 |
母 |
H-12-3c |
1处 |
1.7565ha |
中学 |
中 |
E-06、3-25、5-04 |
3处 |
具体见中小学、幼儿园规划一览表 |
小学 |
小 |
B-06、E-05、E-26c、F-17-3、3-32、4-08、5-07 |
7处 |
|
幼儿园 |
幼 |
A-06、B-07、C-02、C-14、E-01、E-04、E-10-2c、F-08、F-19-1、2-26、4-06、4-13、5-09、5-18、5-24 |
15处 |
|
派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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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8a、2-25、5-11a |
3处 |
0.3334ha、1.5849ha、0.6045ha |
街道办事处 |
街 |
5-23a |
1处 |
0.1438ha |
社区服务中心 |
社 |
5-23a |
1处 |
建筑面积≥700㎡ |
司法所 |
司 |
5-23 |
1处 |
建筑面积≥100㎡ |
社区服务站 |
社1 |
B-07、C-22、E-03、F-19-1、G-22、2-24、4-06、5-18 |
8处 |
每处建筑面积≥600㎡ |
邮政所 |
|
A-12-2、D-16-5a、E-16、H-31 |
4处 |
每处建筑面积≥100㎡ |
模块局 |
|
A-12-2、D-16-5a、E-01、E-16、H-23-1、H-31、H-40、2-05、3-26、4-14、5-08 |
11处 |
每处建筑面积≥100㎡ |
光节点 |
光 |
A-12-2、D-16-5a、E-01、E-16、H-23-1、H-31、H-40、2-05、3-26、4-14、5-08 |
11处 |
每处建筑面积≥100㎡ |
公共厕所 |
|
A-09、B-05a、D-03、D-08-2a、E-07、E-15、E-30、F-16b 、F-19-1、G-05-3、G-07、G-09-1、G-24、H-21c、H-31、H-34、1-03a、1-06、1-14、1-15、1-20、1-28、2-04、2-05a、2-06b、2-25、2-27、3-27b、3-33、4-11a、4-15、5-03、5-10、5-18b、5-20、5-23a |
36处 |
每处建筑面积≥60㎡ |
开闭所 |
|
B-03、D-16-1、E-13、F-21、H-12-1、2-05、3-26、4-14、5-08 |
9处 |
每处用地面积≥500㎡ |
垃圾转运站 |
垃 |
B-05a、D-28-2a、E-07、G-09-1、H-34、1-20、1-03a、2-05a、3-27b、4-11、4-07、5-03、5-20 |
13处 |
独立占地5处,分别在B-05a、H-34、D-28-2a、1-20、3-27b,占地面积为0.0780ha、0.3542ha、0.0748 ha、0.5754ha、0.3381ha,非独立占地每处用地面积≥2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