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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直属分局2026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发布时间:2026-03-20 15:27 | 来源:应急管理直属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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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依法履行本单位安全生产监管行政执法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5〕101号)和《湖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规定>的通知》(湘应急发〔2022〕12号)要求,按照统筹兼顾、分类分级、突出重点、提高效能的原则,结合工作实际,编制2026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重要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通过实施监督检查计划,依法履行日常监督检查、投诉举报核查等职责(以下统称安全生产执法),加强和规范事中和事后监管,着力破解重复执法、选择性执法,防止形成监管盲区,确保对重点单位日常执法检查“全覆盖”。促进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保障安全生产、消除安全隐患的自我治理机制,有效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重点内容

应急管理直属分局年度安全生产监管行政执法工作计划:危险化学品领域、粉尘涉爆企业39家生产经营单位列入计划执法对象。

    三、时间安排和分工

督导检查组由2名以上分局执法人员及安全管家专家组组成,视情况联合产业发展局。督导检查计划分类别、分领域、分季度按序开展,具体时间和频次安排详见附件。

四、计划执行

年度内全区计划重点监督检查企业39家,其中人员密集型企业7家,危险化学品行业267家加油站粉尘涉爆企业6家。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督检查工贸企业20家。重点时段和专项监督检查不设定企业数量,实行一事一报,明确检查对象、时间、内容,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后实施,并建立台帐备查其他遇特殊情况,需增减监督检查对象的,可依程序报批后及时调整根据监管力量和工作任务,以及监管行业领域的实际情况,统筹处理好计划执法监督检查将检查和抽查对象分解到人、到月度并严格执行,开展计划执法检查的各类法律文书和年度总结材料按要求及时整理成册

五、工作要求

(一)严格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把计划行政检查和随机抽查对象关于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情况一并开展检查;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坚持权责法定的原则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做到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案件事实认定符合客观真相、案件移交过程符合程序公正。

(二)严格法律措施,下达法律文书。监管人员在执行行政执法计划时发现本部门管辖权内的安全生产违法违章行为,要严格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现场处理措施、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处罚措施,并应用《湖南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管理系统应用软件》及时正确下达法律文书。对采取的现场处理措施、行政处罚措施到期应进行复查的,按照“谁检查、谁下文书、谁负责”的责任制及时组织复查;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和复查仍未改正的违法行为经全局集体研究后,依法及时移交相关执法部门

(三)严守管辖权限,规范移交(送)行为。监督检查人员发现不属于本部门管辖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应及时填写《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移交审批表》,经分局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分别审核和审批后制作《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移交处理函》,连同相关材料移送有权管辖的部门,并建立台帐做好登记备查;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应依法制作《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经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分别审核和审批同意后连同涉嫌犯罪案件情况的调查报告、涉案物品清单、有关检验报告或者鉴定结论、或其他有关涉嫌犯罪的证据材料移送同级公安机关,严禁越权管辖或以罚代刑。

(四)严格遵守廉政纪律。始终做到忠于职守、坚持原则,严格、公正、廉洁、文明执法,维护安全监管行政执法队伍的良好形象。

附件:1.2026年度经开区工贸企业监督检查计划

2.2026年度经开区危险化学品行业监督检查计划

3.2026年度经开区粉尘涉爆企业监督检查计划

4.应急直属分局2026年度监督检查清单


附件1

2026年度经开区工贸企业监督检查计划

一、 全市工贸行业基本情况

建材、机械、纺织、轻工、烟草和商贸等工贸八大行业企业数量170家,其中:轻工、机械、纺织建材行业规模以上企业117家;商贸行业规模以上企业52家;烟草行业企业1

二、监督检查对象

(一)重点监督检查。共7家,金盘科技新能源智能装备(湖南)有限公司、邵阳维克液压有限公司、湖南幸福时代新能源有限公司、宝东制药集团有限公司、湖南铭基高科电子有限公司、邵阳市讯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湖南圣菲达服饰有限公司。

    (二)“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20家,第一季度5家,第二季度5家、第三季度5家、第四季度5

(三)重点时段(包含专项)监督检查。在春节、国庆、暑期等重点时段,重点突出对人员密集型、有限空间作业等企业开展监督检查。

三、重点监督检查完成时间

一季度:湖南铭基高科电子有限公司

二季度:邵阳维克液压有限公司、邵阳市讯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三季度:湖南幸福时代新能源有限公司、湖南圣菲达服饰有限公司

季度:三一专用汽车有限责任公司、拓浦精工智能制造(邵阳)有限公司


附件2

2026年度经开区危险化学品行业

监督检查计划

一、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基本情况

全区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13家,危化品经营企业18家(含加油站8家、带储存设施经营10)。

二、监督检查对象

(一)重点监督检查。26家,分别是彩虹集团(邵阳)特种玻璃有限公司、邵阳纺织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湖南省湘中制药有限公司、湖南良诚新材料有限公司、邵阳市聚鑫科技有限公司、邵阳兴达精密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湖南邵虹特种玻璃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玖玺彩印有限公司、邵阳市伟东木业有限公司、邵阳市公交燃料有限责任公司浏阳村加油站、邵阳市东互通红星加油站、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湖南销售分公司邵阳市仁盛加油站、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湖南销售分公司邵阳市邵州路二加油站、邵阳泰华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湖南悦常玖石油化工有限公司、邵阳市普尔泰贸易有限公司、邵阳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湖南销售分公司邵阳市邵州东加油站、邵阳市盛硕油料有限公司、湖南邵阳中油销售有限公司栗山加油站、邵阳市皓阳贸易有限公司、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湖南邵阳东方加油站、湖南群福能源有限公司、湖南信能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湖南卓航新能源有限公司、邵阳翔裕科技有限公司

(二)重点时段(包含专项)监督检查。在重大节假日、特护期、雨季汛期等重点时段,重点对风险较高的危化领域开展监督检查复查

三、重点监督检查完成时间

一季度:邵阳市盛硕油料有限公司、湖南邵阳中油销售有限公司栗山加油站、邵阳市皓阳贸易有限公司、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湖南邵阳东方加油站、湖南卓航新能源有限公司。

二季度:邵阳市公交燃料有限责任公司浏阳村加油站、邵阳市东互通红星加油站、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湖南销售分公司邵阳市仁盛加油站、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湖南销售分公司邵阳市邵州路二加油站、邵阳泰华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湖南悦常玖石油化工有限公司、邵阳市普尔泰贸易有限公司、邵阳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

三季度:邵阳纺织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湖南省湘中制药有限公司、湖南良诚新材料有限公司、邵阳兴达精密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湖南邵虹特种玻璃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玖玺彩印有限公司、湖南群福能源有限公司。

四季度:彩虹集团(邵阳)特种玻璃有限公司、邵阳翔裕科技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湖南销售分公司邵阳市邵州东加油站、邵阳市伟东木业有限公司、湖南信能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邵阳市聚鑫科技有限公司。

附件3

2026年度经开区粉尘涉爆企业监督检查计划

区粉尘涉爆企业共9家(其中涉粉作业10人以上企业1家)

二、监督检查对象

(一)重点监督检查。6家,分别是唐人神集团邵阳湘大骆驼饲料有限公司、邵阳市双清区森科环保生物质颗粒有限公司、湖南宝东农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倍茵卫生用品有限公司、邵阳市舒康美家具有限公司邵阳双胞胎饲料有限公司

)重点时段(包含专项)监督检查。在重大节假日、特护期、雨季汛期等重点时段,重点对风险较高的企业开展监督检查复查

三、重点监督检查完成时间

一季度:湖南省倍茵卫生用品有限公司。

二季度:邵阳市双清区森科环保生物质颗粒有限公司、湖南宝东农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三季度:唐人神集团邵阳湘大骆驼饲料有限公司、邵阳双胞胎饲料有限公司

四季度:邵阳市舒康美家具有限公司


附件4

         应急直属分局2026年度监督检查清单

序号

检查事项

实施依据

具体检查对象(含数量)或

“双随机”抽查对象(含总数及比例)

检查内容(项目)

拟实施检查时间

检查方式

年度检查频次

承办机构

是否属跨部门联合检查(如是,需写明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

备注

1

经开区工贸行业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标准、行业标准情况的行政检查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状况,组织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本行政区域内容易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严格检查。第六十五条第一款: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急管理部门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巡查考核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承担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1.重点检查对象7金盘科技新能源智能装备(湖南)有限公司邵阳维克液压有限公司、湖南幸福时代新能源有限公司、宝东制药集团有限公司、湖南铭基高科电子有限公司、邵阳市讯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湖南圣菲达服饰有限公司

         

2.“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企业20家

重点检查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职责履行情况、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和管理人员配备、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及应急演练情况、员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高风险领域、高风险场所、高风险作业管理情况、外包外委安全管理、作业现场管理以及建立并实施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和企业内部安全监督检查机制情况等)

1.重点检查对象:一季度检查1家、二季度检查2家、三季度检查2家、四季度检查2家;

2.“双随机一公开:一季度抽查5家、二季度抽查5家、三季度抽查5家、四季度抽查5家(具体检查对象随机抽取)

现场检查

重点检查对象控制在4次以内;“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对象控制在2次以内

市应急管理局直属分局

2

经开区危险化学品使用、经营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标准、行业标准情况的行政检查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状况,组织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本行政区域内容易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严格检查。第六十五条第一款: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急管理部门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巡查考核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承担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重点检查对象26分别是彩虹集团(邵阳)特种玻璃有限公司、邵阳纺织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湖南省湘中制药有限公司、湖南良诚新材料有限公司、邵阳市聚鑫科技有限公司、邵阳兴达精密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湖南邵虹特种玻璃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玖玺彩印有限公司、邵阳市伟东木业有限公司、邵阳市公交燃料有限责任公司浏阳村加油站、邵阳市东互通红星加油站、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湖南销售分公司邵阳市仁盛加油站、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湖南销售分公司邵阳市邵州路二加油站、邵阳泰华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湖南悦常玖石油化工有限公司、邵阳市普尔泰贸易有限公司、邵阳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湖南销售分公司邵阳市邵州东加油站、邵阳市盛硕油料有限公司、湖南邵阳中油销售有限公司栗山加油站、邵阳市皓阳贸易有限公司、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湖南邵阳东方加油站、湖南群福能源有限公司、湖南信能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湖南卓航新能源有限公司、邵阳翔裕科技有限公司。

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使用、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否履行法定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涉及易燃易爆、剧毒物料的设备、管线及管件是否定期检查、是否落实变更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否满足国家相关规范要求的情况等

重点检查对象:一季度检查5家、二季度检查8家、三季度检查7家、四季度检查6

现场检查

重点检查对象控制在4次以内;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对象控制在2次以内

市应急管理局直属分局

3

经开区粉尘涉爆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标准、行业标准情况的行政检查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状况,组织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本行政区域内容易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严格检查。第六十五条第一款: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急管理部门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巡查考核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承担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重点检查对象6分别是唐人神集团邵阳湘大骆驼饲料有限公司、邵阳市双清区森科环保生物质颗粒有限公司、湖南宝东农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倍茵卫生用品有限公司、邵阳市舒康美家具有限公司、邵阳双胞胎饲料有限公司。

重点检查粉尘涉爆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否履行法定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工艺、设备、场所是否符合“粉六条”相关要求、是否建立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否满足国家相关规范要求的情况等

重点检查对象:一季度检查1家、二季度检查2家、三季度检查2家、四季度检查1

现场检查

重点检查对象控制在4次以内;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对象控制在2次以内

市应急管理局直属分局

说明

1.检查频次按照重点检查对象控制在4次以内,双随机检查对象控制在2次以内,整改复查不计入频次内;

2.专项检查采取一事一报。

3.触发式检查不纳入年度监督检查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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