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印发《邵阳经济开发区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3-07 16:55 | 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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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局(室)、驻区各机构、区直属企事业单位,高崇山镇、昭阳办:

《邵阳经济开发区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已经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实施。

 

                  邵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8年3月4日    

 


邵阳经济开发区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

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市“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加快“放管服”改革,深化经开区行政审批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服务质量与办事效率,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最多跑一次”的目标要求,按照“夯实基础、分类推进、重点突破、逐步实现”的原则,充分运用“互联网+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倒逼各部门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促进体制机制创新,使群众和企业的获得感明显提升、政府办事效率明显提高、发展服务环境明显改善,不断激发市场活力,增强经济社会发展动力。

二、工作目标

通过对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以下统称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梳理、分析、优化,形成“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成熟一批、公布一批。到2018年9月底以前,“最多跑一次”事项达到80%以上,基本实现群众和企业到经开区办事“最多跑一次是原则、跑多次是例外”的目标。

三、工作任务

(一)梳理优化公布“最多跑一次”事项。(2018年7月底以前完成)

1.分类梳理公布清单。按照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是原则、跑多次是例外”的要求,对行政审批服务事项进行全面分类梳理,汇总形成“最多跑一次”改革事项目录清单,成熟一批、公布一批。对于已经做到和马上能够做到的事项,列入第一类“最多跑一次”清单,于3月份向社会公布;对于目前尚未实现,但近期通过优化举措能够实现的事项,列入第二类“最多跑一次”清单,于6月份向社会公布,并于7月份实现;对于受客观原因制约,需要省、市支持、多部门联动、工作复杂敏感、社会影响大,近期较难实现的事项,列入第三类“最多跑一次”清单,形成负面清单,于7月份公布。

2.优化再造办事流程。按照“减层级、减事项、减材料、减环节”要求,精简审批事项,减少办事材料,优化办事流程,简化办事环节,缩减办事期限。编制《审批服务事项标准化信息表》和《示范样本》,向社会公开申报条件、申报材料、办理时限、审批流程及网上审批的入口、路径等,让群众和企业“一目了然、明白办事”。

(二)建立“互联网+政务服务”支撑体系。(2018年7月底以前完成)

1.建设“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系统在省、市统一政务服务平台的基础上,与经开区OA办公系统、“互联网+监督”系统等信息化建设深度融合,统筹建设统一互联网政务服务门户网站、政务服务业务审批系统、并联审批系统、电子监察系统等平台系统,实现“一网通办”目标。

2.建设政务服务移动终端。在提升“实体端”、“PC”功能的基础上,建立“邵阳经开区政务服务”移动客户端,推动行政审批服务事项通过移动互联网办理。群众和企业可通过手机预约办事、上传材料、网上申办、查看流程和支付费用;审批服务职能部门可通过手机进行审批,并通过电子签名和电子印章予以确认。

3.建立共享基础数据库。建设政务事项库、电子证照库、办件过程信息库、人口信息库、电子监察库等基础数据库,为“互联网+政务服务”提供大数据支撑。将基础数据汇聚到省、市统一政务服务平台,实现审批服务数据信息的互联互通、互认共享。

(三)加强政务服务平台建设。(2018年9月底以前完成)

1.新建高标准政务服务大厅。根据满足需要、适当超前、受办分离的原则,新建高标准政务服务大厅。在原有窗口的基础上,适时增设综合受理、中介服务、督查投诉等窗口,完善大厅服务功能。

2.落实“两集中两到位”要求。在编制、人员不变的情况下,各职能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向一个组(股)集中,设立审批服务组(股),并成建制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做到授权到位、人员到位。要按照“凡审必进、应进尽进”的原则,将面向群众和企业办理的事项集中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实现“一站式”审批。

3.推行“受办分离”模式。按照“受理与办理分离、办理与监督评价分离”的要求,对咨询、前台受理、后台审核、前后台衔接、出件五个环节的流程和组织运作方式进行优化。完善综合受理窗口功能设置,建立协调配合机制。以管委会直接承接的权限为突破口,逐步推行“一窗受理”,实现“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

(四)优化行政审批服务机制。(2018年9月底以前完成)

1.推行容缺受理和审批承诺制。对具备基本审批条件、申报材料主件齐全但其他辅助材料欠缺的办件,经申请人作出相应承诺后,先期予以受理和办理,同时要求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将所缺材料补齐。

2.实施网上网下联审联办机制。利用“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系统,由办事对象网上申报,牵头单位负责受理并引导进入并联审批程序,一般事项由牵头单位负责协商各相关单位核准,确定申报材料、条件、要求和时限;复杂事项上报政务中心,由政务中心负责召开联审会议,统一会议意见,出具联审联办通知。通过部门内部流转、征求意见、协商会签对申请事项实行网上网下联合踏勘、联合审办,通过“部门协同办”的方式减少“群众来回跑”的次数,达到“最多跑一次”目标。

3.推行投资项目审批代办制。制定投资项目代办实施办法,明确代办范围、代办内容、实际操作要求,推进“保姆式”服务,确定“一个项目、一窗受理、一个代办员、一个审批路线图”全程一条龙服务,实现一窗对外,精准代办,推进项目代办效率和进度。

4.培育规范中介服务。“最多跑一次”改革向中介机构延伸,规范中介服务市场。建设中介服务超市,涉批中介服务进入一张网一个信息库,形成上下联动、公开选取的网上竞争机制。通过网站将所有中介服务机构的资质、服务内容、等级评定情况等进行公开,引导技术资质高、服务水平优、价格收费低、社会评价好的中介服务机构进入中介服务超市,供企业自主选择。 

(五)建立改革运行监督机制。(2018年9月底以前完成)

1.建立全程可控机制。建立全程留痕、过往可溯、进度可查的业务办理督查机制,确保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办理流程、办理结果即时可查可管,实现过程公开、方便监督。

2.建立政务举报投诉机制。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立政务服务督查窗口和政务服务热线,强化“最多跑一次”事项办理投诉举报功能。推广应用手机APP和公众微信号,以回访核实和满意度评价为抓手,及时发现和查处推诿扯皮、违规办理等问题,为群众和企业提供全方位、全天候、高效率的服务。

3.建立在线监督问责机制。加强对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申办、受理环节的实时在线监察。对擅自增加或改变申请材料、违规设置办理条件等行为,进行红牌警告、强制停止实施,坚决杜绝同一事项要求多次申办、反复提供材料的行为。实行限时办结制,对即将超时办理的事项,进行实时预警,提醒按时办理;对超时未办的事项进行黄牌、红牌警告和督办。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陈秋良同志任组长,陈冯坚同志任第一副组长,许洪范、欧阳征友、唐荣贵、雷湘北、黄志贤、伍旺勇等同志任副组长,管委会各局(室、部、中心)、市直部门驻区各分局(办事处、进驻窗口)等部门为成员单位,全面指导“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政务中心,张弓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牵头组织实施。

(二)强化协同配合。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组、事项梳理组、平台建设组、督察评估组、宣传推介组等五个工作组,负责“最多跑一次”改革的具体工作。各小组之间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部门要根据实际,制定本部门“最多跑一次”工作方案,确保改革工作按要求落实到位。

(三)加强考核监督。“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列入各部门年度绩效考核。建立“最多跑一次”改革的专项督查制度,对督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跟踪整改。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工作滞后的单位和个人,将予以通报批评;对严重失职的,视情况启动问责机制,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四)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报纸、电视、互联网和新媒体广泛宣传“最多跑一次”改革,及时准确发布改革信息和政策法规解读,正确引导社会预期,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宣传改革中涌现的好做法、好成效,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附件:邵阳经开区第一批“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

 

 

 

 

附件:


邵阳经开区第一批“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

部门

序号

事项名称

事项类别

行政审批局

1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

零上门

2

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备案

网上预审

3

    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1000吨标准煤以下)

即办

4

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备案

即办

工商分局

5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含企业名称自主申报)

零上门

6

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登记

网上预审

7

个人独资企业变更登记

即办

8

个人独资企业注销登记

即办

9

分公司设立登记

即办

10

分公司变更登记

即办

11

分公司注销登记

即办

12

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

即办

13

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

即办

14

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

即办

15

企业注销清算组备案

即办

16

股权质押登记

即办

17

增加营业执照副本

即办

18

换发、补发营业执照

即办

19

企业书式档案查询

即办

20

    公司备案(设立分公司备案、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备案)、联络员简易备案、公司章程修改备案

即办

环保分局

21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登记表)

网上预审

注:“零上门”是指过网络实现的事项;“即办”是指在资料齐全的前提下,在窗口立即办结的事项;“网上预审”是指通过网络系统进行网上申报、网上预审、窗口核验、窗口取件(或快递送达)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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