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关于做好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1-08-19 10:30 | 来源:邵阳市医疗保障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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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为什么要出台《关于做好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

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实现覆盖全民、依法参保为目标,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优化参保缴费服务,提升参保信息质量,将常住人口基本医保(含居民医保、职工医保)参保率持续稳定在95%以上,实现应保尽保、应缴尽缴。我局坚决按照省局文件执行,在全面落实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工作目标、参保缴费政策和工作要求的基础上7项具体工作进行了要求,并下发本通知

二、关于做好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的政策依据

《湖南省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教育厅 湖南省民政厅 湖南省乡村振兴局 湖南省残疾人联合会 关于做好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湘医保发〔2021〕31号)

三、关于做好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的主要内容

一是全面落实困难群众参保资助政策,对特困人员参加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门给予全额资助,其他困难群众给予50%资助。二是重点做好脱贫人口的参保工作,实现应保尽保、应缴尽缴。三是统一在校大中专学生参保待遇享受时限。保障年度为当年度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学生当年毕业未及时参加职工医保的保障时限顺延至当年12月31日四是规范参保信息管理。要求民政、乡村振兴、残联等部门及时将认定的困难群众身份信息准确提供给医保部门。五是完善跨统筹区错缴退费流程,个人申请、税务核实、医保退费。六是落实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各县市区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资金必须于20227月底前全部到位。七是压实参保工作责任,落实参保缴费工作经费,确保参保缴费工作有序推进,如期完成。


邵阳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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