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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负责拟制区社会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全面做好区社会事务发展和社会公益性事业管理工作;
2.负责指导督促镇办、村(社区)社会事务工作;
3.牵头负责脱贫攻坚工作;
4.负责农业、林业、水利、农经、畜牧等农业农村工作;
5.负责民政、残联、救灾、救助、退役军人等民政民生工作;
6.负责农村范围内医保、社保、失地农民保险、劳动就业、计划生育、疾病防控等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工作;
7.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维稳、扫黑除恶、禁毒、反邪教等工作;
8.负责司法行政、法治、普法、法律援助等工作;
9.负责协助做好兵役、医疗卫生、教育等工作;
10.完成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址:阳光馨苑小区7楼
电话:0739-5486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