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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经开区高崇山镇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1-09-23 15:46 | 来源:高崇山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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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高崇山镇人民政府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部门决算表

一、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决算表

三、部门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高崇山镇人民政府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组织贯彻执行国家、省财税方针政策,拟订和执行全镇财政政策、改革方案,指导镇财政工作;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提出我镇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

    2.指导好辖区内村(居)委会的工作,支持、帮助村(居)民委员会加强思想、组织、制度建设,向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及时反映村(居)民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3.抓好村(社区)五化建设,开展文明乡村、文明单位、文明小区建设活动,组织村(居)民开展经常性的文化、娱乐、体育活动。

    4.做好“三农”工作,重点抓好扶贫攻坚、防汛抗旱、森林防火、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业基础设施、河长制等工作。

    5.负责村(社区)的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工作,加强对违法青少年的帮教转化,保护老人、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6.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辖区拥军优属、优抚安置、社会救济、殡葬改革、失地农民保险、残疾人就业等工作;积极开展便民利民的村(社区)服务和教育工作。

    7.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常住和流动人口的社会事务工作,完成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8.协助武装部门做好辖区民兵训练和公民服兵役工作。

    9.搞好辖区内综合治理工作,做好信访接待,维护社会稳定。负责在辖区开展普法教育工作,禁毒工作,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做好民事调解,开展法律咨询、服务等工作,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

    10.负责本辖区的城市管理工作,发动群众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绿化、美化、净化城市环境,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环境卫生、环境保护工作,做好环境污染治理工作。

    11.负责本辖区的综合执法工作,维护辖区的良好秩序。

    12.负责研究辖区经济发展的规划,协助有关部门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13.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的三防、抢险救灾、安全生产检查、居民迁移等工作。

    14.承办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高崇山镇内设机构6个,所属事业单位5个,全部纳入2021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

    内设机构分别是党政综合办公室、基层党建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

    所属事业单位分别是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政务(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

    (二)决算单位构成。高崇山镇只有本级,无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1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为高崇山镇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3,717.64万元。与2019年相比,减少318.46万元,减少7.89%。主要原因是扶贫,创文等经费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合计3,717.6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87.79万元,占66.92%;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1,229.85万元,占33.08%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支出合计3,717.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17.64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00万元,占0.00%;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2,487.79万元。与2019年相比,减少1,415.20万元,减少36.26%。主要原因是城乡社区支出、扶贫、创文等经费开支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487.7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6.92%。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415.20万元,减少36.26%。主要原因是城乡社区支出、扶贫、创文等经费开支减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487.7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21.32万元,占77.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4.85万元,占5.82%;卫生健康支出58.75万元,占2.36%;城乡社区支出9.00万元,占0.36%;农林水支出284.99万元,占11.46%;商业服务业等支出8.00万元,占0.32%;住房保障支出60.89万元,占2.45%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425.82万元,支出决算为2,487.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55%,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1,899.23万元,支出决算为1,902.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1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为上级专项追加预算。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25万元,支出决算为19.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52%。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为游婷婷息访后费用支出减少。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85.10万元,支出决算为85.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2.55万元,支出决算为42.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款)伤残抚恤(项)。年初预算为7.01万元,支出决算为7.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年初预算为7.65万元,支出决算为7.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年初预算为2.54万元,支出决算为2.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8.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40.59万元,支出决算为40.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16.59万元,支出决算为16.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4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为人员异动。

    10.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67万元,支出决算为1.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1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年初预算未安排,支出决算为4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因为工作需要,追加了预算。

    12.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年初预算未安排,支出决算为2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因为工作需要,追加了预算。

    1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病虫病控制(项)。年初预算未安排,支出决算为22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因为农业农村经费是后期增加经费。

    14.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年初预算未安排,支出决算为2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因为水利经费是后期增加经费。

    15.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年初预算为237.00万元,支出决算为260.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12%,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为村干部工资标准提高了。

    16.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未安排,支出决算为8.00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因为商业流通经费是后期增加经费。

    17.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60.89万元,支出决算为60.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84.7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745.8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0.26%,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补助缴费、公务员医疗保障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的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738.9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9.74%,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00万元,支出决算为1.96万元,完成预算的49.00%。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00万元,支出决算0.00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持平,与上年相比持平,持平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和本年均没有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00万元,支出决算0.00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持平,与上年相比持平,持平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和本年均没有发生公务接待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4.00万元,支出决算为1.96万元,完成预算的49.0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车辆维护、燃油使用严格政府定点采购,确保单位经费只减不增,与上年相比减少2.63万元,减少57.3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高崇山镇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96万元,占100.0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年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全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0个、来宾0人次,本年未发生公务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9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购置车辆0台。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6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维护费、燃油费、过路过桥费。截止20201231日,本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年初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00万元,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支出3.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十、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报告等按照财政绩效部门要求已公开或作为其他有关部门需随同部门决算一同公开的绩效信息,详见附件。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2.07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8.51万元,减少4.71%。主要原因是例行节约,委托业务减少。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0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00万元;开支培训费0.00万元。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开支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12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群众团体事务、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组织事务、宣传事务、统战事务、其他一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是指用于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是指用于资源勘探、制造业、建筑业、工业信息等方面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是指用于国土资源、海洋、测绘、地震、气象等公益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业年金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租赁费: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专用燃料费:反映用作业务工作设备的车、船设施等的油料支出。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退休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和其他补贴。

    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婴幼儿补贴、职工探亲旅费、退职人员及随行家属路费、符合条件的退役回乡义务兵一次性建房补助、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一次性经济补助费、对农户的生产经营补贴、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等。

    对企业补助:反映政府对各类企业的补助支出。切块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中对企业补助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费用补贴:反映对企业的费用性补贴。

    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发展与改革部门以外的其他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购置运行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附件:高崇山镇人民政府2020年决算公开表

         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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